勞保年資及雇主提繳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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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用了自然人憑證

想查詢勞保年資

民國99年大學時代有在打工

但發現被公司保的勞保部分(也就是雇主提繳)

只有一個月93元 其他都低於70元.....

還有15元的

我很確定當時一個月至少都有3000元以上的打工費


而且我查到網路上有寫一個月賺1500元以下 雇主應提繳6% 也需要付90元

但我卻都在90元以下

重點是------------> 我發現那一年的打工不算在我的勞保年資裡....

有方法可以申訴還原年資嗎?

打給勞保局或是原屬公司人資????

好像有看到5年內都可以申訴?

不好意思爬文了也不太清楚該如何處理

還想要請問各位,拜託拜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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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5-01-01
還原年資不可能,你可以請求的只有請求損害賠償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1-03
提繳6%應是勞退,不是勞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