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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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餐飲業適用於勞動基準法嗎??
如果不適用的話~
那他算是什麼??
由於在過年期間
業主承諾的加倍薪水沒給
那我要該如何申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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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avatarLiam2011-04-17
以下為勞委會對於餐飲服務業所做的解釋,所以版大的雇主以不合理的制度制定工作規則,使勞方失去其權利,版大可以到勞工局申訴調解,到勞工處申訴調解,資方會對你百般刁難,"如芒刺在背"讓你在公司待不下去,這裡必須提醒你.
一.服務業適用勞基法嗎?有哪些服務業不適用?
服務業除特別指定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外,均適用勞基法,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者。不適用勞基法之服務業如下:
(一)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部分:技藝表演業、文學及藝術業、藝文服務業(公立單位之技工、工友、駕駛除外)、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與藝文活動有關者)、翻譯服務業之文學譯作。
(二)其他服務業部分: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未分類其他組織中之國際交流基金會、教育文化基金會除外)、其他運動服務業中之體育團體
、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
(三)教育服務業部分:公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特殊教育事業、圖書館及檔案保存業、博物館、歷史遺址及類似機構、其他教育服務業之
職業訓練機構等(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之工作者
;私立之各級學校、特殊教育事業、圖書館及檔案保存業、博物館、歷史遺址類似機構、其他教育服務業之職業訓練機構、已完成財團法人
登記之私立幼稚園等之教師、職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4-14
圖書批發業適用勞基法嗎
Jacky avatarJacky2011-04-15
勞動基準法(民國91年12月25日修正)第3條 本法於左列各業適用之:
一農、林、漁、牧業。
二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三製造業。
四營造業。
五水電、煤氣業。
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七大眾傳播業。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依前項第八款指定時,得就事業之部分工作場所或工作者指定適用。
本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
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
適用之。目前在網路上調的勞動基準法並不包括:餐飲業!但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已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餐飲業(不含該業中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自是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台88勞動二字第00一三五九號函已指定餐飲業為該法第三十條之一行業。第4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