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全家便利商店打工上大夜班時薪不多才110元上班時間是晚上23點到早上的7點八小時有時店長會排我上到早上的八點這樣就九個小時了喔!多一小時七點到八點之間那算是加班嗎?還有時薪110元到早上七點到八點之間卻給我基本薪資98元如果七點到八點之間的班算是加班的話那應該會有加班費才對吧?沒有加班費就算了時薪還變少這樣有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嗎?如果沒有那店長是犯了甚麼勞基法?勞基法第幾條?因為我覺得我的權益受損了只是有些東西還不太�
勞基法全家便利商店有違規犯法嗎?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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