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全家便利商店有違規犯法嗎? - 打工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全家便利商店打工上大夜班時薪不多才110元上班時間是晚上23點到早上的7點八小時有時店長會排我上到早上的八點這樣就九個小時了喔!多一小時七點到八點之間那算是加班嗎?還有時薪110元到早上七點到八點之間卻給我基本薪資98元如果七點到八點之間的班算是加班的話那應該會有加班費才對吧?沒有加班費就算了時薪還變少這樣有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嗎?如果沒有那店長是犯了甚麼勞基法?勞基法第幾條?因為我覺得我的權益受損了只是有些東西還不太�

All Comments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11-04
abc******版大你好...問題...時薪110元到早上七點,(七點)到八點之間卻給我基本薪資98元1.假設就職之前勞動契約已有訂定,夜班時薪110元,日班時薪98元,那麼其基本工資皆符合勞基法規定之98元,店長就無違反勞基法規定,.....然而2.工作時間是晚上23點到早上八點,則屬於當日連續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八小時,依法需依勞基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1)、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