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4提出離職是自願離職~11/21是正式離職日但是公司在11/18跟11/19就說沒什麼工作就叫我不用去然後11/20和11/21是公司說要是有別的工作可提早離職沒差所以我就沒去了!等於正式離職日本來是11/21變11/18就沒做了我們有滿一年特休7日的假但我今年只休了3天還有四天沒休到但公司也有小規定說下半年(今年)休3天隔一年的上半年(明年)休4天當時公司讓我自願離職的時候也完全沒提到這個我也忘了提那現在還能提出嗎?感覺很浪費這筆錢沒拿到......
勞基法有關自願離職特休假之問題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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