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飲料店勞基法的規定 - 工作Damian · 2012-05-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是在知名的飲料店工作已經五年以上了,但中途有離開兩個月又被老闆叫回來因為最近老闆遲到罰錢我覺得不合理我們店每個月都有發放500元的飲料券但老闆說遲到15分鐘以上者就扣飲料券但他這個月已經扣我的薪水,又扣飲料券,請問這樣可以嗎還有五年以上不是有特休嗎我前幾年都沒有特休,一個月也�工作飲料店All CommentsLauren2012-05-19匿名版大你好...ㄧ.同一公司之勞工工作年資一旦中途離職之後,日後再度回原同一公司工作,前段之工作年資歸零,其工作年資則按再度就職日起重新計算....所以你中途離職二個月其工作年資應重新計算......但是~~你中途離職二個月期間有向雇主申請留職停薪,再度復職時其前後年資應合併計算,不過留職停�Related Posts高雄市苓雅區打工月薪3萬5起跳國中畢業生打工有關英文檢定管道的區別TOPIK韓文檢定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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