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上班受傷(骨頭裂開)) -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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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上班時
左腳被重物壓到
去林口長庚醫院掛急診外科
醫生判定左腳大拇指骨頭裂開
請問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有勞保,意外險
老闆叫我明天還要去幫忙= =
謝謝您的幫忙,好心會有好報的^^
腳腫起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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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阿華田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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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9-03
您好:關於這問題~請您先開具 醫生證明
上面並須有醫生診斷說
明原因工作上受傷導致無法行走並會影響個人健康為由
先開能休息多久?這樣 依勞工職災保護法是可以保護勞工的權益的..
在不能工作期間 除了申請勞保幾付(醫療收據)可有意外險賠償...(包括車資開例乘車證明 看護費用請醫生開立時間:例:1個月)
並且也依醫生證明 公司不能強要您上班!
而且沒上班的這些天還是可以得到公司薪資的補償30/ 0/0~
請您要懂得自身的權益~如在不懂~
可以上網查詢勞工局勞工保護法則59條規定 處理之~~
別在給老闆資方佔便宜!
!我們可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享有保護的勞方!!..
祝您早日康復!!
2011-09-01 09:06:40 補充:
以下也給您補充更多這方面知識喔!!~
一般來說(骨頭裂開)要看傷及哪個部位?如果是我 我會先考量醫生建議在加上復原期大約休息3個月(這是較嚴重者)...希望這樣會給您更多幫助~(也請您給我些評價喔!!^^)
(內政部75年6月30日 台(75)內勞字第四一九四四七號函釋參照)。請假期間可先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傷病事故傷病給付,得受領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日投保薪資之70%數額,剩下不足部分再依法向雇主請求補償。如雇主不依法履行給付義務,志明得向所屬縣市勞工局申訴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不成而有訴訟必要,各縣市均訂有「勞工職業災害訴訟補助實施辦法」,亦得依此向所屬縣市勞工局申請訴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