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勞工以雇主違反勞工法令,終止契約要怎做 - 加班Rosalind · 2020-03-2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勞工以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雇主違反勞工法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 請問勞工要如何提起呢? 口頭提出 雇主一定不同意 直接不去上班 到時又會以連續曠工被解雇 目前想到的是存證信函,但這樣領取的公司物品要如何歸還或交接呢 另外,請問 公司未依法給予加班屬於「雇主違反勞工法令」嗎 -- 加班All CommentsMia2020-03-30我拿我上周四的經驗談,你當參考看看~Heather2020-03-30我的前老板也是違反第14條第5&6項,不過之前打去勞工局的回覆是,要先申請調解才能判定是否屬實。在調解的過程中一樣要去上班喔。Charlie2020-04-04其實我感覺勞工局也是以談和為主,所以若兩方協調好能不用調解是最好不過的。Barb Cronin2020-04-05回歸我上周四的經驗是,我先主動和前老板提出內部協調Tracy2020-04-07但協調不成我說那我只好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後就被解僱了Margaret2020-04-08我也提出依法我是可以不經預告期申請公司解僱,但他提Suhail Hany2020-04-12出第11條解僱我就是按他的流程走了(勞工局說的)Harry2020-04-16好加在前老板叫我隔天就不用去了。所以該拿的都有拿到Caroline2020-04-18原本不確定是否能當天拿到非自願離職書前,勞工局有叫Iris2020-04-22我隔天還是應該要去上班,除非他不讓我進去的話,我就得去寄存證信函以上~你參考看看Faithe2020-04-25你提出離職是一個記錄 根本不用屌雇主意見William2020-04-30沒給加班費就先調解看給不給 不給就變上法院Related Posts大家對於不是說過了嗎? 有啥看法設計offer選擇遇雨停工2小時老闆表示要請假Re: 現職工作順遂 但無成就感現職工作順遂 但無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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