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問題勞健保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我於去年10月底到全家上班面試時老闆說一小時83元月休4天我想說工作難找就答應了!我領薪水時領了1萬7280元扣除勞健保及收銀誤差大約都剩1萬6千左右!一直到今年6月30日我公休店長傳了一通莫名其妙的簡訊給我!要我好好休息多出去走走!我回撥了電話給她問她我是沒有班可以上了嗎?她竟說不清楚要問老闆她要請老闆打給我但我等了2~3天都沒消息!之後我請他如果不讓我做請讓我領薪水!之後我還發現他說有保勞健保並有扣我薪資但他沒有替我投保!我該�

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08-08-29
2.他們有扣除我勞健保費卻沒替我投保投保單位代扣員工的勞保費卻未向本局繳納,其負責人如將勞保費侵吞入已,即涉嫌刑法第336條之業務侵占罪,員工可依法提起告訴,亦可依民法第184條及刑事訴訟法第487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投保單位及其負責人連帶請求侵害行為損害賠償2008-08-2916:01:04補充:由於本案涉及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建議你將相關證據收集後.向所在地勞工局提出檢舉(不給薪資明細.意圖規避勞動
Joseph avatarJoseph2008-08-27
哇塞~跟我的有得拼~我是每個月都沒發薪資明細~現在離職了才去要,就開始避不見面,拖時間,如果他們沒有哪邊好讓人檢舉的地方,有什麼好怕給這個該給的薪資明細呢~真想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