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醉父施虐3月女嬰命危 - 工作
By Eartha
at 2010-12-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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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news/news_logo/cnalogo_20...
更新日期:2010/12/15 14:13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15日電)北縣1名黃姓男子今天清晨與同居女子吵架,疑因喝醉酒將氣發在孩子身上,甚至將3個月大女嬰撞冰箱,造成顱內出血,有生命危險,緊急送醫急救。黃男已被警方帶回偵訊。這起虐童案發生在清晨3時許,黃姓男子酒後與同居多年的女子發生激烈爭吵,女子憤而離家,黃姓男子竟把氣出在親生骨肉身上。警方指出,黃姓男子疑酒後情緒失控,不僅毆打3名7至12歲的子女,還涉嫌把僅3個月大的女嬰撞向冰箱,造成女嬰昏迷不醒,阿嬤打電話詢問時,發現情況有異,趕緊報警求救。女嬰先被送到永和耕莘醫院急救,但因顱內嚴重出血,有生命危險,轉送台大醫院急救。至於另3名孩童僅有皮肉傷,傷勢無大礙。警方上午已將黃姓男子逮捕到案並製作筆錄,由於黃嫌過去曾有家暴紀錄,早在1年前就通報社會局列為家暴觀察名單的輔導對象;案發後,台北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已派社工安置另3名受虐孩童。991215
醉父抓狂 狠將3月女嬰摔冰箱
中國時報【殷偵維、黃天如/綜合報導】
又見家暴釀出人倫悲劇!四十七歲黃姓泥水工十五日凌晨酒醉,與同居女友口角後,因女方憤而離家,竟將怒氣出在四名女兒身上。不僅把小孩打得渾身是傷,甚至將三個月大的嬰兒摔向冰箱,導致女嬰顱內出血,急救後送進加護病房觀察,至截稿止尚未脫離險境,近日將由醫師評估是否手術。
黃某女友說,黃男愛喝酒,酒醉便失去理智,不是懷疑她外遇,就是亂找藉口痛扁她們。因黃男沒喝酒時很正常,會工作賺錢養家,她與女兒及黃母只得隱忍,即便鬧上警局,也以和解告終,至今仍未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警方訊後,依重傷害罪嫌將黃男移送,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獲准。昨天凌晨四點許,警方接獲這起家暴案件,將被毆打的三名女孩與女嬰送到醫院。三名女孩身上、手腳、臉部有瘀青與傷痕,女嬰頭顱出血有生命危險,被轉到台大醫院治療。黃姓男子與女友同居十多年,未辦結婚登記,卻生了四個女兒,分別就讀國小六年級、四年級、一年級,第四個才三個月大,尚未取名,一家六口連同老母親、小叔與小叔的兒子,九人同住一屋,相當擁擠。警方表示,黃男前天下午在家喝米酒後即與同居人口角,兩人斷斷續續吵鬧至凌晨,黃男動手毆打女友,女友躲到客廳,男子追出來繼續打,女友受不了奪門而出;六十六歲老母上前阻擋竟也挨揍。老母認為兒子情緒失控,驚慌跑到外面,躲在街角不敢回去。黃男眼見老母及女友紛紛走避,一肚子怒火無處發洩,見三個小孩在臥房嚎哭,竟衝進房裡對小孩施暴,三個月大女嬰被吵醒後放聲大哭,黃男動手要打女嬰,儘管三個女兒不顧危險上前保護妹妹,但黃男已失去理智,竟一把將女嬰抓起往客廳冰箱上摔去。黃男的母親說,她擔心孫女,打電話給在屋內的小兒子,小兒子見哥哥酒醉抓狂,躲在房間也不敢出來,電話彼端傳來孩子哭叫聲,小兒子轉告母親:「媽,快報警,這次可能很嚴重!」沒多久警方到場處理,發現女嬰抽搐,立即呼叫救護車。警方說,黃姓男子酒測值高達一.○九,警員到場後仍大吵大鬧,警方費了一番工夫才將他帶回警局。昨天上午黃男逐漸清醒,發現自己闖下大禍,後悔不已,但對施暴細節完全沒印象,甚至不記得為何跟妻子爭吵。
在大家韃伐那個報酬三成的拾金女之外,可以對這新聞發表一下感想?覺得每次都是上了新聞,社會局才會出面緊急安置,既然如此一知道有家暴的存在為何不在第一時間馬上隔離安置呢?另外也該修法,有家暴者,不得在一年內領回,情節嚴重者,應該永久被剝奪親權,在孩子成年之前不得以親人名義去探視領回!!一群只會閒閒無事**公務員,目前我只覺得要是誰有提出修法各犯罪,家暴的刑期,就是最高是終生監禁,最重就是死刑!!那社會就不會再更亂更差了
覺得每次看到家暴,有些都是喝醉酒的父親毆打,酒真是害了人阿,這位父親酒醒之後,我又看到一位對鏡頭後悔痛哭流涕,我心裡就不怎痛快,每次做錯事情都要在鏡頭上哭,等你進了監獄再來哭也不遲啦!!一群只會用眼淚裝弱裝可憐
希望那女嬰能脫離險境,但是看新聞說即使能清醒,但是有可能會變成植物人,才三個月大欸,還在發育階段,我又希望她能早日投胎,別再受苦了,心真是矛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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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屁屁
意思很明顯。就是家暴虐童的新聞。希望能說一下感想。
TO:海綿寶寶
以前常常說天下父母心,但是現在不適用了,這種為家暴父親有酗酒傾向,因酗酒耽誤工作,情緒也不懂控制,只想用拳頭解決,這種父親再把小孩送回身旁,打死了小孩,怎辦?盡管有血緣關係,但是親情關係很糟糕,也不是說拆散,而是行為沒有改善的話,小孩在這種父親身旁會必死無疑,所以認為小孩成年之前不要見到面,是最好的辦法。除非施暴者有改善,否則最好不要見面。
TO:free
還有鄰居也該幫忙注意,別抱著自掃門前雪 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更何況現在生育率那麼低,小孩是未來的主人翁,應該好好對待他們
2 個已更新項目:
TO:怡雅
為何認為應該會說那不是他自己小孩?新聞寫的很清楚,這四個女生全都是他跟同居女友所生的。除非是那種沒有血緣的拖油瓶,才會說這種話!!
TO:放輕鬆小小蝸
是阿!!牽扯到社會和家庭,是很複雜,但是我認為是法律要修改,先修改針對施暴者,處罰或被剝奪親權,因為這種家庭已經不完全了,教育也不能發揮他應用的用途,教育已經被做爛了....唉,還期望社會能怎樣?
3 個已更新項目:
TO半山清
我也想過社工這問題,但是都是說法令不完全,而且都是因情況暫時的臨時規定,不但雜亂,也沒法讓社工發揮...該給社工一個權限,也該如何做到不會綁手綁腳?還有社工如果是女性,面對一些以暴力的家庭訪談,是否會有人身問題?
今天看到這則,只能罵這些腦殘立委們為何不提出修法,(加重刑期,終生監禁,死刑)?只有立委才有資格提出修法的權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0/8/...
All Comments
By Hedy
at 2010-12-19T17:49
at 2010-12-19T17:49
者遠離施暴地點.
所以要讓社會局的社工擁有司法權限便容易多了.因為孩子可以由社會局安排
寄養家庭接收.遠離家暴重新獲得新生活.走上正確的人生方向.
您真是有心人啊.我相信專業的社工可以勝任其職權.唯有如此才能拯救這樣的
敗壞風氣.
By Franklin
at 2010-12-20T16:54
at 2010-12-20T16:54
從社會體制,到家庭教育,家庭結構,法律問題....等等 = =
唉.....一言難盡啊
By Zenobia
at 2010-12-18T20:54
at 2010-12-18T20:54
他應該是想說那不是自己的小孩吧
連這種事情**得出來
By Frederic
at 2010-12-22T07:31
at 2010-12-22T07:31
By Hamiltion
at 2010-12-22T23:52
at 2010-12-22T23:52
這時候怨天怨地也沒有用了,就只能靠自己!!
雖然對女嬰的父親不是很認同,但他畢竟是自己的女兒呀,是有血緣關係的呀!!總不能把他們給拆散吧??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12-21T15:07
at 2010-12-21T15:07
請問你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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