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之商品要員工自行吸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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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哥哥很內向就由我代為發問:我哥於全聯福利中心工作,待了有一年之久,因是全聯福利中心委外廠商來陳設商品,而我哥也就屬那間外包商的員工...可憐的是:若有商品賣不出去即將要過期限,而將要過期的商品就由員工自行吸收,甚至是以商品標價來購買而非原價購買,更倒楣的是該員工若負責的那十樣商品都即將過期,當月的薪資也就沒著落還倒貼勒!!(通常這都是該公司裡面最菜的員工所享有的福利)....於是我哥最後還是撐不住而離職,更扯的是離職後才得知公司根本沒幫員工投勞工保險....請問該外包廠商有哪些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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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錢我哥是不是白花了?還是說可以追討回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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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11-24
所以,就是收了一大堆的即期商品,然後薪水還領不到...
沒有加勞健保,就算有機會違反勞基法..但是你哥的勞動契約,在進去的時候有沒有簽這樣的東西??
另外,這個強迫員工買東西充當業績,這也算違法吧...
建議可以打電話去勞工局問啊,或是你在的縣巿的"勞工局"..
下面是勞委會的網址
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d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