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公所半價的健保費.是否應該隨著我找到工作而轉到我的公司 - 工作
By Odelette
at 2010-05-28T00:00
at 2010-05-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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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原本我們一家四口的健保都在公所保第6類地區人口.且因為全家收入過低.所以全家都只須繳納50%的健保費.可是現在我已經找到工作了月薪25000元.老婆和2個小孩依然沒工作(2個小孩都是小學生).請問各位大大我應該讓他們留在公所繼續保.還是轉到我的公司保比較划算呢?謝謝謝謝!
All Comments
By Freda
at 2010-05-28T16:19
at 2010-05-28T16:19
恭喜您已經找到工作,至於健保費的問題,因為家庭裡面只有您有工作,而您老婆沒有在工作‧
所以,您老婆和2個小孩子,還是要附在您的健保裡面投保‧
除非是您老婆另外找到工作,而且薪資所得也比您低,這樣子2個小孩子可以跟著您老婆那裡投保‧
至於,投保保險費負擔金額,依您所說的月薪25000元計算,一個人只要344元,和在公所投保保險費負擔金額(659元*50%)為330元,差不了多少錢喔‧而且,您又已經找到工作,政府應該不會再幫忙補助另外50%的健保費吧‧
相關保費問題,請參考健保局網頁,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適用(99.04.01更新)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1&m...
第六類榮眷及地區人口適用(99.04.01新增)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1&m...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弱勢保險對象(9806)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1&m...
2010-05-29 01:28:00 補充: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經濟弱勢保險對象
(需符合下列條件始取得補助資格:
1. 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二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一點五倍者。
2. 申請人健保投保金額未達分級表第十級(目前為25,200元)。
剛好您的薪資投保分級表為第十級(目前為25,200元),如果是低一級24000元,應該可以再申請另外補助1/2或是1/4的健保費自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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