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情形如下:我到某醫院只上班10天(我自己申請離職的),離職的時候,人事部要求我放棄薪資還要我在一張紙上面隨便寫說我要放棄,然後簽名這樣(硬ㄠ我說我上班沒有10天)所以我沒有拿到薪資,神奇的事情發生了!!!!我到該醫院上班的時間是8月可是我最近收到一張該醫院以我的名字申報的所得稅竟然從7月申請到11月還報了2萬多可是我沒有領薪錢耶~~!!1.該醫院這樣拿我的名義去申報所得稅是對的嗎???(我沒有拿醫院任何一毛錢,醫院說我上班不到10�
只上班10天,沒有領錢卻被申報3個月所得稅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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