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 工作
By Adele
at 2009-04-29T00:00
at 2009-04-2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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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離婚,我們家有4個小孩,但是都是學生。
大姐讀夜校,白天在麥當勞工做一個月大約1萬出頭,其它的3個小孩都沒上班。
我們小孩的監護權都在我爸那,我爸好像沒報所得稅,因為它現在應該是沒工作。
但是我媽有房子,這樣有關係嗎?我們目前都是跟我媽住的。
大姐讀夜校,白天在麥當勞工做一個月大約1萬出頭,其它的3個小孩都沒上班。
我們小孩的監護權都在我爸那,我爸好像沒報所得稅,因為它現在應該是沒工作。
但是我媽有房子,這樣有關係嗎?我們目前都是跟我媽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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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ma
at 2009-04-30T10:39
at 2009-04-30T10:39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依照98年低收標準: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8年即9829元)。
2. 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75,000元。
3. 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如果剩下三個小孩皆是就讀日間學校,可以試著申請看看
你父親雖未工作,如未滿65歲或中度殘障以上,政府會以最低工資計算所得(因為政府認定他有工作能力),若大姐每月工資兩萬元+父親17280元除以五人,是符合第一條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父母已離婚並不計算母親財產與薪資收入的。
政府的資源要善加使用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詳細內容***)
當然申請低收資格限制眾多~可以寫信給我
2009-04-30 00:40:37 補充:
更正002的回答內容
三..家裡年滿18歲以上人口是否已超過三分之一((因為18歲以上就是具有工作能力的人喔))---->更正若是25歲以下日校學生不計薪資收入
四..家裡人口名下不能有房子((就算有貸款也不行))
---->更正 可以有房屋只要 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就OK
五..家裡人口所擁有的車輛最好不要是10年以內新車
並非每縣市皆有此限制
2009-04-30 00:44:03 補充:
http://helpdreams.moe.edu.tw/GetAboutLinkFile.php?...
網址不能連結,請手動貼入網址觀看
By Franklin
at 2009-05-01T16:26
at 2009-05-01T16:26
一..家裡人口有65歲以上老人或15歲以下兒童
二..家裡人口領有中度以上的殘障手冊
三..家裡年滿18歲以上人口是否已超過三分之一((因為18歲以上就是具有工作能力的人喔))
四..家裡人口名下不能有房子((就算有貸款也不行))
五..家裡人口所擁有的車輛最好不要是10年以內新車
六..如果戶長是長輩((爸爸媽媽或公公婆婆))那麼嫁出去的女兒及所有的兄弟就算沒有住在一起也必須一起計算所得--畢竟撫養父母是權利也是義務
如果具有以上的條件--我想申請低收是有機會的
因為你家的子女都已成年雖然現在沒有工作但是依然是具有工作能力的人口--況且媽媽還有房子答案很殘忍不過還是要讓你知道---------唉---真的很難ㄚ--------------
By Joe
at 2009-05-03T15:07
at 2009-05-03T15:07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一親等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一、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四、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五、在學領有公費。
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七、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二)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8年即9,660元)。
2. 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75,000元。
3. 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註: 全家人口範圍包含: 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家庭生活補助費補助標準:
1. 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9,829元。
2. 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發給5,000元。
3. 二、三款低收入戶戶內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發給2,200元。
4. 二、三款低收入戶,戶內就讀高中職以上日間部學生,每人每月發給5,000元。
5. 戶內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發給6,000元。
6. 戶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輕度者每人每月發給4,000元;中度以上者每人每月發給7,000元。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社會救助調查表
3.申請人之身份證及私章
4.全家人口最近3個月內全部戶籍謄本(全戶戶籍謄本、直系血親戶籍謄本、共同生活旁系血親戶籍謄本)
5.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可由市公所向財稅單位代為申請)
6.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可由市公所向財稅單位代為申請)
7.相關證明文件(如高中職以上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醫院診斷書、在監證明、失蹤證明書等)
8.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9.領款收據(有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者免付) 引用網友的貼文的
照以上的條件 版大是可以申請的喔
2009-04-29 22:45:40 補充:
但是我媽有房子,這樣有關係嗎?我們目前都是跟我媽住的
2009-04-29 22:52:15 補充:
申請低收入戶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260萬--公告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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