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辦低收入戶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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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新北市,同戶籍上
公公63歲,婆婆54歲,
我32歲跟我先生33歲,還有我的一個5歲跟3歲的小孩(在念幼稚園)
另外還有一位我老公的弟弟26歲(但是沒住在家裡)
公公因為身體的關係--沒在工作
婆婆在家帶小孩
先生在擺地攤
我的年收入約25萬左右
老公的弟弟也在擺地攤
娘家戶籍在新北市
爸爸72歲,媽媽62歲
爸爸年紀的關係--沒在工作
媽媽在做殯葬業(誦經)
想請問這樣我或是我老公
可以申請低收入戶?
或是中低收入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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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5-28
匿名!希望不是自問自答!低收貼文,你應看不懂!公公63歲,婆婆54歲,
我32歲跟我先生33歲,還有我的一個5歲跟3歲的小孩(在念幼稚園)
另外還有一位我老公的弟弟26歲(但是沒住在家裡)?【公24240×70%+婆24240+先生24240+妳19047+兒0+兒0】÷6=14083這是妳們每月每人的生活費,先生家應與低、中低收入要件不符。娘家父【滿65】可申辦中低!但需計兄弟,若兄、弟收入較少!則尚可申請中低補助【惟每年必須辦一次,每月增加金額約一千元】工作能力認定16歲以上,65歲以下者,除有醫生無工作能力診斷証明書or殘障手冊,學生証明(日),未與公婆住在一起,獨自在家扶養6歲以下兒童外,餘不論有無工作,均依其專長,政府所訂標準列計;但無因定雇主的零工標準額列計,男性是24240,女性是19047。工作能力認定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16-未滿20歲及60-未滿65歲】,以基本工資70%來計算,如超過以實際來計算,身心障礙者以基本工資55%來計算,如超過以實際來計算,』而無下列情事之ㄧ者:〈一〉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學以上進修學校、在值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二〉身心障礙不能工作者1.輕度:請申請人檢附「無法工作」之相關證明文件,如��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5-30
>這家不錯lv333。cC買幾次啦真的一樣
丳呯
Leila avatarLeila2014-05-28
你和先生申請低收入戶
~~~公婆、你夫妻、2個小孩~~是應計人口6人,不包含小叔。
6人中有4個16歲以上,65歲以下~~有工作能力人口,2個無工作能力人口(小孩)。
~~有工作能力人口~
~有工作,沒有收入憑證,要以行業平均收入~~核定工作收入
~沒有工作,要以基本工資19047元~~~核定工作收入
~~~有工作人口多於無工作人口~~~低收入戶不會通過
但中低收入戶~~~則可以試試。
Necoo avatarNecoo2014-05-31
以下是北市申請ㄉ收的資格項目名稱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更新日期2014/2/12業務聯絡窗口劉小姐檢查日期2014/2/12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613傳真號碼02-27597770電子信箱意見信箱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樓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服務內容說明依家戶核列低收入戶類別,提供生活扶助,若兼具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少年等雙重身分,則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兒童及少年所增發之生活扶助費,只能擇優領取,不得重複。服務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03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4,794元)。
2.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740萬元。
註: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應備文件一、必備文件:
1.申請表
2.最近3個月內之全戶應計算人口範圍之戶籍謄本(正本、電子謄本均可)或相關除戶資料影本。
3.戶內人口如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含�
Kyle avatarKyle2014-05-29
應該無法申請
公公63歲,婆婆54歲,
我32歲跟我先生33歲
娘家戶籍在新北市
爸爸72歲,媽媽62歲
我的一個5歲跟3歲的小孩
幫你分析如下
工作人口5人
無工作能力者3人
5人扶養3人
連中低都沒辦法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5-27
>這家不錯*****買幾次啦真的一樣
制厾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