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低收入戶的資格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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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大兒子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一生下來就有糖尿病因為他雖然戶籍跟我們一家人在一起但是都是給奶奶帶大的沒跟我們同住所以每個月的殘障津貼都是我婆婆領走的目前我家裡的成員只有夫妻跟兩個小孩先生一年才賺30幾萬我們名下都沒錢沒房子沒車子(有1台機車是結婚前就買的)現在住的房子也是租的負擔真的很重不知道我們這些條件能否辦低收入戶我婆婆沒跟我們同戶籍但是她名下好像有房產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到我們辦低收入戶請知道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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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h avatarEdith2011-06-04
因妳們夫婦倆!均有工作能力!故僅能申辦中低收入!‧台灣省:9,829‧台北市:14,558新北市:10,792‧臺南市:9829。高雄市:11,309‧彭湖縣:7,400‧金門:6,400.連江:6,50016歲以上,65歲以下者,除有醫生無工作能力診斷証明書or殘障手冊,學生証明(日),未與公婆住在一起,獨自在家扶養6歲以下兒童外,餘不論有無工作,均依其專長,政府所訂標準列計;但無因定雇主的零工標準列列額,男性是23869,女性是17280。存款本金每人(低收入戶)每人75000�
Donna avatarDonna2011-06-06
婆婆是先生的父母~‘是應計人口~~雖你夫妻無財產,但公婆財產雖不同戶籍仍須列入計算~~低收入戶~~房地產應計人口合計應低於台北市550萬,新北市325,福建省230萬~其他縣市300萬~~以下...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