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低收入戶認定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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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如果我父母已經離婚十幾年了那麼在申請低收入戶的財產認定時他會把前妻的財產列入考察嗎而且雙方已經完全沒有財產上的往來了前妻也沒有哺育兒女請問這樣前妻的財產算要列入考察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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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ah avatarDinah2011-02-12
如果我父母已經離婚十幾年了那麼在申請低收入戶的財產認定時他會把前妻的財產列入考察嗎你的問題!應是父母已離婚數十年,現你要申辦低收,不相往來的母親,是否會列入併計!答案是會的!最低生活費:‧台灣省:9,829‧台北市:14,558台北縣:10792‧高雄市:11,309‧彭湖縣:7,400‧金門:6,400.連江:6,500申請對象:低收入戶:1、審核條件:〈一〉家庭總收入〈包括工作收入、動產孳息、不動產收益、退休俸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2-10
法院判離立即就可以不用列算。一般協議離婚,前配偶的所得和財產列算,最多只會列算三年,或到各自婚嫁為止,十多年前離婚應該不會再列算進來,如果因為這個原因,可以提出申覆,但確定公文上的原因是這樣嗎??如有問題請再發問。~供您參考~~圖片參考:http://i1029.photobucket.com/albums/y358/lnu310/SO...圖片參考:http://2.share.photo.xuite.net/oqc027/123b4ed/4476...圖片參考:http://i1029.photobucket.com/albums/y358/lnu310/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