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榮總徵就業服務員一位 - 求職
By Ida
at 2009-06-17T14:04
at 2009-06-17T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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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
招收就業服務員公告
一、主旨:本科承辦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計畫,需招考就業服務員一名。
二、具備條件:
(一)符合下列1.至4.點中任一條件者:
1.大學畢業且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並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3.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4.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
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二)就業服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優先考慮。
(三)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軟體,個性成熟具彈性,配合度佳
,具工作熱忱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
(一)開始上班日期為98年7月
(二)在本科醫療團隊成員帶領下,需於現場輔導精神障礙或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就業工
作。
(三)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及接受醫
療團隊與勞工局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之科內醫療團隊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
關之勞工局會議。
(四)負責與提供工作之雇主協調聯絡,聯絡個案,並協助個案與雇主溝通。
(五)體耐力佳、機動性強。
四、薪水待遇:勞工局核給之就業服務員薪資,月薪約34,809-36,691元。
五、有意者請於98年6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學經歷、大學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條件中各式證書或時數證明影本、工作史及自傳)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收(務必留聯絡電話及e-mail信箱),證書影本恕不退還。
※書面審核後將通知資格符合者前來面試。
※面談時間暫定為98年6月30日(二)下午14:30,地點為精神部四樓會議室;報到時間為6月30日下午14:10,地點為精神部四樓會議室;面談時間若有更動,將再另行以電話通知。
※聯絡電話:02-28757027轉303:陳先生or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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