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中低收入補助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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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家中有媽媽(沒有工作),媽媽的妹妹(阿姨)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目前有中低收入每月4000補助,但其實家中只有我一人工作,沒有房子,媽媽與阿姨也無存款,目前3人是同一戶籍
1.這樣阿姨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嗎 ?
2.那還可申請房屋資賃補助嗎 ?
3 .需要與阿姨分開戶口嗎 ?
4.全家人的定義是?我與阿姨是全家人嗎
5. 那該怎麼做?
(目前只有我一人工作很吃緊,麻煩詳細解答,謝謝)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5-27
Re︰一般是戶長申請通過的話全戶都是,一起有低收入戶福利。Re︰阿姨要申請算是個人申請,原民法規定住一起的兄弟姐妹也要盡扶養義務(除非是出嫁女兒男入贅),媽媽雖然是阿姨姐妹但算是出嫁女兒,不用跟阿姨一起列入審核,你也不是阿姨直系血親不用列入審核,但是你最好問一下市公所媽媽雖然是出嫁女兒可是離婚的8,那算不算是?Re︰如果媽媽算是出嫁女兒‥那阿姨可以辦~但是阿姨要提出失業證明,不然視為有收入不能辦低收入戶,失業證明怎麼辦?(問當地就服站或當地市公所),然後看可不可以辦到二款低收入戶,除了4000身心障礙津貼,二款低收入戶每月還補助5000元,低收入戶每月補助租金好像2~3千要有租約,阿姨沒房地產有租約給阿姨去辦低收入戶。Re︰問一下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應該是領6000元怎麼是4000元勒?輕度身心障礙才是4000元阿~?
2011-05-24 05:08:22 補充:
租約應該要阿姨的名義去辦低收入戶,不是的話應該可以跟房東商量改8~
2011-05-24 06:03:01 補充:
3 .需要與阿姨分開戶口嗎 ?
Re︰先問一下市公所媽媽離婚算不算是出嫁女兒?然後最好是分開戶口
2011-05-24 06:07:02 補充:
Re︰沒房地產工作收入存款,可以辦到第一款低收每月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