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健康路的旅行社 請注意! - 求職
By Susan
at 2011-01-07T23:16
at 2011-01-07T23:16
Table of Contents
基於提醒各位求職者 故不表示旅行社名稱
如果有格式不符 請來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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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我開始在該旅行社工作
我是應徵會計的職務
面試時
說休假比照公務員
薪資只回答會符合您的預期 但不給予明確數值
說明會常常加班 加班費是用績效制計算
我抱著姑且試試看的心態
卻沒想到 這間公司真的很壓榨勞工
首先 說說我的狀況
正常上班時間是8點45分~6點15分
結果 我每天加班到晚上10.11點
最晚甚至12點也有過
簡單來說 是超時工作
為什麼會做這麼晚 不過是會計而已?
因為 除了會計的工作
我還必須身兼OP的事務(就是辦簽證+出國前準備ex:填寫海關卡、分房表...)
海關卡跟行李牌還是全部都填寫好簽好名喔!(老闆的要求 只能照做)
11月份拿到薪資單才了解 算法是底薪17280+獎金(含工作態度.加班.效率...等)
然後發現了一個驚人的制度 她們稱為不遲到不請假制度
雖說事假提早請、病假要有醫院證明
但是 不能在連續假日的前後天請假,不然請一天假扣兩天薪資
遲到1分鐘算30分鐘;31分鐘算1小時(要扣薪資的)
另外整個月份遲到or請假第一名各罰2000元;第二名各罰1000元;第三名各罰500元
這另外的罰款是要給沒遲到+沒請假的人
我覺得有夠誇張的制度
但因為不是完整一個月 所以想說再撐撐看
於是 我待到了11月24日 因為長期這樣下來 我的身體受不了
常常突然眩暈 一天吐個3~8次
但是 並沒有因此而讓我提早下班 還是要把事情做完
11/10 老闆問我有沒有出過國(除此之外什麼都沒問) 叫我去帶團 簽證公司出資
所以我就把辦護照和台胞證的資料準備好 然後送件了
11/18 我陪同另一位領隊去送機 得知不僅要在遊覽車上宣達還必須搭船(小三通)
我進公司後跟老闆表示 我容易暈車、暈船 不適合帶團
他卻說 那是心理作用 現代人很少人會暈的
但我最後很堅持說我沒辦法 他也沒說什麼 只說他會另外找人
11/24 我吐了很多次最後吐出胃酸 已經打卡下班
卻又被要求要把隔日出團的表格準備好
我實在受不了 便在當晚提出離職的要求
11/25 去看醫生做身體檢查
11/26 中午去辦交接辦到晚上12點半(包含12月初要出團的資料準備都弄好)
12/5 我收到薪資匯款21,808元 我臉都綠了
由於以前是PT 所以還是有習慣紀錄每日工作時數
11/1~11/26 我的工時約270小時(已扣掉中午休息時數)
我請家人去幫我要薪資單和護照.台胞證
結果 她們不給薪資單和打卡單 只說用口頭說明即可
"底薪17280+5000-勞健保 他請假那些我們沒有扣她錢喔" 老闆這麼跟我家人說
護照和台胞證也要另外再付錢給她們
(理由是...老闆一開始不知道我會暈車→他又沒問)
如果說 今天已經從我的薪資扣除證件費那就算了 竟然還要我再付費
所以說 我沒有去領證件 直接到警察局辦掛失
反正我近期不會出國 而且12/1剛好改名 頭髮也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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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說我另一個同事的情形
她比我早一天到職 晚一天離職
她身體不好 所以請了3天假去奇美看醫生檢查 然後因為晚下班所以也常遲到
所以我本來就預估她的薪資會比我少
但是 可怕的來了
她的薪資 是 11,972元 "底薪17280-遲到2000-請假2000-勞健保" 老闆這麼跟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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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 我想告知求職者
一間公司如果長期流動率高 那一定有潛在的問題 可以從長期徵才去稍做判斷
雖然說應屆畢業生 對很多種產業都躍躍欲試 但還是要慎選
不然工作是為了賺錢沒錯 但是 陪掉健康可是一點也沒用
請大家注意 我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了
也預祝各位求職者 求職順利
不好意思,打了這麼長一篇,辛苦看文章的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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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格式不符 請來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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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我開始在該旅行社工作
我是應徵會計的職務
面試時
說休假比照公務員
薪資只回答會符合您的預期 但不給予明確數值
說明會常常加班 加班費是用績效制計算
我抱著姑且試試看的心態
卻沒想到 這間公司真的很壓榨勞工
首先 說說我的狀況
正常上班時間是8點45分~6點15分
結果 我每天加班到晚上10.11點
最晚甚至12點也有過
簡單來說 是超時工作
為什麼會做這麼晚 不過是會計而已?
因為 除了會計的工作
我還必須身兼OP的事務(就是辦簽證+出國前準備ex:填寫海關卡、分房表...)
海關卡跟行李牌還是全部都填寫好簽好名喔!(老闆的要求 只能照做)
11月份拿到薪資單才了解 算法是底薪17280+獎金(含工作態度.加班.效率...等)
然後發現了一個驚人的制度 她們稱為不遲到不請假制度
雖說事假提早請、病假要有醫院證明
但是 不能在連續假日的前後天請假,不然請一天假扣兩天薪資
遲到1分鐘算30分鐘;31分鐘算1小時(要扣薪資的)
另外整個月份遲到or請假第一名各罰2000元;第二名各罰1000元;第三名各罰500元
這另外的罰款是要給沒遲到+沒請假的人
我覺得有夠誇張的制度
但因為不是完整一個月 所以想說再撐撐看
於是 我待到了11月24日 因為長期這樣下來 我的身體受不了
常常突然眩暈 一天吐個3~8次
但是 並沒有因此而讓我提早下班 還是要把事情做完
11/10 老闆問我有沒有出過國(除此之外什麼都沒問) 叫我去帶團 簽證公司出資
所以我就把辦護照和台胞證的資料準備好 然後送件了
11/18 我陪同另一位領隊去送機 得知不僅要在遊覽車上宣達還必須搭船(小三通)
我進公司後跟老闆表示 我容易暈車、暈船 不適合帶團
他卻說 那是心理作用 現代人很少人會暈的
但我最後很堅持說我沒辦法 他也沒說什麼 只說他會另外找人
11/24 我吐了很多次最後吐出胃酸 已經打卡下班
卻又被要求要把隔日出團的表格準備好
我實在受不了 便在當晚提出離職的要求
11/25 去看醫生做身體檢查
11/26 中午去辦交接辦到晚上12點半(包含12月初要出團的資料準備都弄好)
12/5 我收到薪資匯款21,808元 我臉都綠了
由於以前是PT 所以還是有習慣紀錄每日工作時數
11/1~11/26 我的工時約270小時(已扣掉中午休息時數)
我請家人去幫我要薪資單和護照.台胞證
結果 她們不給薪資單和打卡單 只說用口頭說明即可
"底薪17280+5000-勞健保 他請假那些我們沒有扣她錢喔" 老闆這麼跟我家人說
護照和台胞證也要另外再付錢給她們
(理由是...老闆一開始不知道我會暈車→他又沒問)
如果說 今天已經從我的薪資扣除證件費那就算了 竟然還要我再付費
所以說 我沒有去領證件 直接到警察局辦掛失
反正我近期不會出國 而且12/1剛好改名 頭髮也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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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說我另一個同事的情形
她比我早一天到職 晚一天離職
她身體不好 所以請了3天假去奇美看醫生檢查 然後因為晚下班所以也常遲到
所以我本來就預估她的薪資會比我少
但是 可怕的來了
她的薪資 是 11,972元 "底薪17280-遲到2000-請假2000-勞健保" 老闆這麼跟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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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 我想告知求職者
一間公司如果長期流動率高 那一定有潛在的問題 可以從長期徵才去稍做判斷
雖然說應屆畢業生 對很多種產業都躍躍欲試 但還是要慎選
不然工作是為了賺錢沒錯 但是 陪掉健康可是一點也沒用
請大家注意 我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了
也預祝各位求職者 求職順利
不好意思,打了這麼長一篇,辛苦看文章的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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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11-01-09T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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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1-13T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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