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低收入戶~會過嗎 - 工作
By Kumar
at 2013-07-23T00:00
at 2013-07-2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住在台南市
申請低收或中低收需準備什麼
我們家有 爸爸 媽媽 阿嬤(爸爸的媽媽) 三個小孩 (17歲 15歲 12歲) 都在同一戶口
爸爸月收約 25000 媽媽月收約 19000
阿嬤超過65歲,沒在工作
這樣辦低收能過嗎?
申請低收或中低收需準備什麼
我們家有 爸爸 媽媽 阿嬤(爸爸的媽媽) 三個小孩 (17歲 15歲 12歲) 都在同一戶口
爸爸月收約 25000 媽媽月收約 19000
阿嬤超過65歲,沒在工作
這樣辦低收能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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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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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rsula
at 2013-07-25T15:05
at 2013-07-25T15:05
By Callum
at 2013-07-23T16:07
at 2013-07-23T16:07
2個人扶養4個人
如果還有其他財產
無法通過
2013-07-24 08:05:17 補充:
公所計算的不是只有收入而已
還有其他動產不動產等等
2013-07-24 08:08:23 補充:
你應該先到國稅局申請一份全戶財產所得清單
這樣才可以知道是否可以申請低收入戶
By David
at 2013-07-23T10:34
at 2013-07-23T10:34
聯絡電話:06-2991111#6529(民治市政中心)
傳真電話:06-6357046(民治市政中心)
地 址:70341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36號(民治市政中心)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政)課
網址:http://social.tainan.gov.tw/social/cenpage.asp?id=...
依我去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茶的低收入戶認定標準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02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0,244元)。
動產:當年度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萬5千元(包括存款本金、投資、汽車與有價證券等)。
不動產:當年度每戶不超過新臺幣320萬元(包括房屋及土地)。
備註: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爸爸月收約 25000 媽媽月收約 19000
(25000+19000)/6人=7333.33333~是(符合本市102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0,244元)
但是要更確定的了解~還是請妳抽空撥電話詢問比叫妥當唷!
希望能幫助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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