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離婚
我的監護權在媽媽這邊
而我哥跟我姐的監護權在我爸那邊
我18歲,我姐跟我哥都28歲了
目前我姐以分期付款買了一棟200萬的房子
我跟我媽住在我姐這邊
而我爸跟哥哥自己生活
而我的戶口跟媽媽在一起
目前我母親在親戚的小吃店幫忙做生意
一個月的薪水大概1萬左右而已
而且我姐姐大概是2~3萬
我父親是計程車司機,哥哥也是2萬出頭
我想問如果申請低入戶,那麼是看我們全家
還是只要看我跟我母親就好?
因為目前我的監護權在我母親這邊,而且父母離婚
還是說不管離不離婚只要是親人就算在裡面?
Update:
目前我的戶口名簿內只有我跟我母親
然後我們是住在我姐買的房子
外公跟外婆都過世很久了
父母離婚8年了
我比較有疑問是,我哥跟我姐跟我爸都是成年人有工作能力
並且都有工作
但是我的戶籍只跟我母親在一起,所以她們算不算我家的收入?
我的監護權在媽媽這邊
而我哥跟我姐的監護權在我爸那邊
我18歲,我姐跟我哥都28歲了
目前我姐以分期付款買了一棟200萬的房子
我跟我媽住在我姐這邊
而我爸跟哥哥自己生活
而我的戶口跟媽媽在一起
目前我母親在親戚的小吃店幫忙做生意
一個月的薪水大概1萬左右而已
而且我姐姐大概是2~3萬
我父親是計程車司機,哥哥也是2萬出頭
我想問如果申請低入戶,那麼是看我們全家
還是只要看我跟我母親就好?
因為目前我的監護權在我母親這邊,而且父母離婚
還是說不管離不離婚只要是親人就算在裡面?
Update:
目前我的戶口名簿內只有我跟我母親
然後我們是住在我姐買的房子
外公跟外婆都過世很久了
父母離婚8年了
我比較有疑問是,我哥跟我姐跟我爸都是成年人有工作能力
並且都有工作
但是我的戶籍只跟我母親在一起,所以她們算不算我家的收入?
All Comments
低收入戶都是看3代的,也就是看申請人,父母還有子女,就算戶籍沒有在一起都要列入計算,16~65歲沒有工作的話要以政府當年公佈最低薪資17280計算,除非還在就學或是領有殘障手冊可不列入計算
申請條件:
(一)家庭應計算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98年度最低生活費9,829元。
(二)家庭應計算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不動產(土地、房屋) 不超過 260萬元。
(三)家庭應計算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動產(存款、國內股票、有價證券、汽車與投資等)每人每年不超過75,000元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含配偶、直系(尊、卑)一親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之三個月內戶籍謄本乙份。
三、全戶所得證明(納稅證明)。
四、全戶不動產證明。
五、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及一年內內頁明細影本。
六、郵局印鑑章。
七、其他證明文件(學生證、殘障手冊、除戶戶藉謄本、服役、在監證明等)
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申請)。
財稅證明(國稅局申請)
資料帶齊向各鄉鎮市里長辦公室提出申請
2009-09-26 15:53:27 補充:
如果你跟你爸爸跟媽媽離婚未達3年的話他會將你媽列入計算,
至於你的部分
你戶籍不在你爸這邊,因為孩子跟爸爸的關係是直系一等親所以不管怎樣都會列入計算不管戶籍在不在一起都要列入計算
他只會要您查不在戶內的父母親財稅
你雖住在你姐姐家,你可以和你媽媽戶口再獨立分出一戶
雖然你姐姐住在那裡,你可以不要說,反正你姐姐白天應該都不會在
里幹事和社政客會去訪視,當你說房子是誰的,可以說是親友的房子
甚至於可以說是租的
反正你戶內只有你和你媽媽就是了
你兄姐已經二十八歲
通常只要年滿二十歲 就是成年人 不需要被監護了;
你們要申請低收入戶 要看家戶內(同戶籍與直系親屬等應計算在一起的成員)還有些什麼人?
如果你們戶內
是十八歲的你 及你母親、你姐姐
假設申請人是你母親 但你母親與你姐姐都有工作能力 兩個養你一個沒問題
(房子有貸款 並不是申請低收戶的理由
低收入戶 顧名思義 只看”收入”、不問支出
尤其是有各種貸款或負債 都是個人的私事 政府不看也不管的
像繳完房貸 那房子也是屬於民眾的 不會是屬於政府的)
而且 低收入戶得審核三代
若申請人是你母親 你母親離婚後 那還得包括你外公外婆也要算進來
他們兩位老人家名下的財產所得 也要與你們的一同計算
除非狀況很特殊
否則 低收入戶很難符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