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弟有幸錄取54期台電雇員(養成班)
對於契約書的連帶保証人有些許疑問
附註寫道:乙方應覓妥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姊妹「以外」具有正當職業者2人為保人
目前的情況
因自已的父母已退休,屬無職業。加上附註欄裡不給直系血親做保人
這並非管理職,為何條件設這麼嚴苛
若是拜託親戚當保人的話
必也欠下一個人情,更甚者往後也會拜託幫做保人或借錢投資等…
可否
提出財力証明,財保
或是無視附註,請父母當保証人
不知還有沒有其他方案可行,可能明天會打個電話去問問看吧
煩請學長或熟悉相關業務的前輩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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