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二試商事第二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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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 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共計 3 億股。甲為 A 公司
之股東,並未擔任董事及監察人之職位,持有 A 公司股份 1,000 萬股,嗣後因 A 公 司宣
布將於民國(以下同)103 年 10 月 6 日召集股東臨時會,補選缺額董事,甲為 求當選董事
,遂於 103 年 8 月 1 日將其所持有股份 500 萬股設定質權借款,並將因 此所得款項配
合自己原有資金於 103 年 8 月 7 日至 10 日間在集中交易市場買入 A 公司股份 600
萬股,其後甲於該次股東臨時會順利當選為 A 公司董事。104 年 3 月 6 日甲因個人資金
需求,再將其所持有股份 900 萬股設定質權借款。A 公司於 104 年 6 月 25 日召開股東
常會,該次股東常會之議案,皆屬普通決議事項。該次股 東常會扣除甲所持有之股份,其他
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共有 1 億 3,500 萬股,且 皆無不得行使表決權情事。甲參與表決
,並就其所持有股份全數投下贊成票,各該 議案均告通過。請依最高法院最新判決之見解,
回答下列問題:
甲於 104 年 6 月 25 日之股東常會中,所得行使之表決權數總計多少
股?理由為 何?


考完靜下心來看題目 覺得老師很佛心,若在閉鎖期間設質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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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5-10-23
165第3項:臨時會閉鎖期間;197之1第2項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10-26
我還以為是當選前設質是否計入的問題
Agnes avatarAgnes2015-10-27
好像是考103台上1732號判決
Zora avatarZora2015-11-01
有學者對這個實務見解有不同看法阿
Mia avatarMia2015-11-05
不用學者見解阿,題目明示按最高法院見解,也沒要你評釋
Thomas avatarThomas2015-11-08
給個期間~結果不在閉鎖期間,害我還在那想很久,是不是有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11-09
陷阱。應該是考選任前之設質股數要不要算入總設質股數,因為
高院認為不用,但是最高法院最後廢棄高院判決,認為仍須記入
Quanna avatarQuanna2015-11-14
最高院是採計選任前設質股份數的,劉連煜老師有不同見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11-18
解。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11-20
答案是得行使1500(不得行使100)嗎?分享一下吧各位大大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11-25
小弟完全無爭點意識 第二小題還被騙了 慘啊
Robert avatarRobert2015-11-29
這題有趣的是第二小題,本題是普通決議,就算定足數不足1/2
Jacky avatarJacky2015-12-02
還有175之假決議可以用,不能直接用103年11次之不成立說
應該有人會被騙了吧
Eden avatarEden2015-12-04
175!!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12-08
剛定睛算了一下 發現我看錯了 共設了1400萬我看成後面9
00是全部......答案是得行使1000不得行使600嗎?但我考
卷上的好像沒算錯耶!已經瘋了- -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12-12
第1題1000無誤
Irma avatarIrma2015-12-17
看題目,受影響的不是表決權數喔?有定足數?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2-17
第二小題真的被騙 還很開心寫不成立 就趕快寫下一題 結
果1600好像可以算進定足數? 考司法官真的要好細心啊!
真心佩服寫對的人!我光審題就慌神了 考卷下筆又跟審的
不一樣 最後整個忘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12-22
第一題得行使與不得行使,如果依最高法院見解應該是1000
跟600,但依法條文意跟學說是1500跟100;第二題因為題目
說決議已經通過了,直接依103.11次認定其效力即可,且不
管採哪種見解,甲的股份加入後,該次仍為不足出席數,不
成立。我是這樣寫啦QQ假決議的適用應該是在召開當下就應
該決定是否適用,可以事後再說要依假決議嗎?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12-26
啊!是甲只是不得表決吼...GG看錯了,所以會影響到...
Una avatarUna2015-12-30
看一下決議文吧:如法律規定其決議必須有一定數額以上股份
Harry avatarHarry2016-01-01
我不確定最高院有沒有對197-1是定足數還表決權發表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1-03
之股東出席,此一定數額以上股份之股東出席,為該法律行為
成立之要件。欠缺此項要件,股東會決議即屬不成立,尚非單
Necoo avatarNecoo2016-01-06
意見,我很確定經濟部是說不算表決權但算入定足數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1-07
單純之決議方法違法問題。 另外,董謙上課也一再強調過
Jacky avatarJacky2016-01-09
不要在經濟部見解了,題意明白點出依最高法院判決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1-12
更上上面~~說法
louis123321是對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1-17
我一開使誤解了~所以本件定足數一定超過1/2 也不用討論上面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1-19
適不適用102年13次的見解問題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1-23
louis123321 跟你道歉
Oscar avatarOscar2016-01-24
不會,但看得出你很累,因為上行決議應該是刑訴的…
Donna avatarDonna2016-01-24
哈~~剛一邊跟FB朋友討論刑訴考題~~貼錯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1-27
可是不是要已發行總數『過半』所以普通決議得出席數是1
億5千萬+1股嗎?
Lydia avatarLydia2016-01-31
是啊 1億3500+甲的1600=1億5100有超過
Rae avatarRae2016-02-03
@@我從頭就看錯題目了…一直以為甲總共只持有1500萬股
,難怪覺得很奇怪。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2-06
拍拍 不是只有你看錯 呵呵
Rae avatarRae2016-02-07
我沒有說要評釋阿 是我對這個點記憶就是 高院+學者阿
Andrew avatarAndrew2016-02-08
打錯 是最高+學者見解
Freda avatarFreda2016-02-11
然我個人是對最高法院的見解採跟劉老師一樣態度就是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2-14
應同三樓所言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2-18
最高院死守文義解釋,沒有採學者、經部的表決權扣除說
Susan avatarSusan2016-02-21
所以這題到底考什麼啊XDD第一小題我是寫當選董事前後設
質的效力,最後可行使表決權股數是1500。第二小題本來以
為是考103.11th,結果發現定足數根本有過半啊啊啊(1億3
500萬+1600萬=1億5100萬)就不知道考什麼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2-23
表決權數沒過半?
Zanna avatarZanna2016-02-23
表決權數有過半!?有表決權的不是只有1000股嗎(公司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2-27
證交真的是罩門啊………(抱頭))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3-02
設質部分雖然被限制表決權 但還是要計入已發行總數
Necoo avatarNecoo2016-03-05
我個人是覺得第2小題是要考 189-1 表決權有瑕疵可否撤銷
Ida avatarIda2016-03-09
最高法院判決認為只要扣除瑕疵的表決權不影響決議結果 就認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3-13
為不符合189-1之重大(學者認為有無影響跟重大是兩回事)不
Lucy avatarLucy2016-03-15
得撤銷~~看晚上董神怎麼解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3-18
89台上1558判決
Erin avatarErin2016-03-22
另外跟選任前設質股分仍記入之同一實務見解 103台上1732決
也採相同見解
Belly avatarBelly2016-03-25
剛剛仔細一看才發現甲將其所有股份投贊成(包含設質的)
考試時完全沒注意到啊...那可能就是考重大與有無影響189
-1的考點了,有人晚上聽完可分享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3-30
解題如前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