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這科應該爆掉了
但這禮拜還有律師考試,想討論一下這科
題目太多就不打了,下面是我的理解,不知有無錯誤
一、
(一)竊盜著手討論
(二)想像競合,按財產權監督個數
(三)贓物罪,贓物變得之財物
二、
(一)間接正犯、客體錯誤的討論
(二)乙:過失致死、因果關係偏離。丙:傷害致死加重結果犯討論
三、
不利益變更禁止:370但書,誤共同正犯為教唆犯,立法評析
四、
(一)有無起訴不可分、應向法院或檢察官告訴......這題看不太懂
(二)159-1第二項,應有顯不可信之情況,乙可能推卸責任
五、
(一)竊盜與搶奪的區分......不太確定,感覺又有點像在考準強盜是否包含竊盜未遂
(二)竊盜罪不起訴處分無效,傷害罪不起訴處分不受影響......這題真的完全沒頭緒啊
,瞎寫
(三)加重竊盜既遂、準強盜、加重強盜有無包含準強盜,最後我是論330加重強盜
(四)300變更起訴法條需在犯罪事實同一範圍內、應告知被告罪名變更、給予被告辯明
機會、判決書引用300條......第一個問號不太清楚考什麼
心得:除了公法跟民法外,其他各科都頗難,題目超長時間完全不夠寫,如果想寫完整一
點幾乎不太可能,然後精神不濟的時候看題目又會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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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禮拜還有律師考試,想討論一下這科
題目太多就不打了,下面是我的理解,不知有無錯誤
一、
(一)竊盜著手討論
(二)想像競合,按財產權監督個數
(三)贓物罪,贓物變得之財物
二、
(一)間接正犯、客體錯誤的討論
(二)乙:過失致死、因果關係偏離。丙:傷害致死加重結果犯討論
三、
不利益變更禁止:370但書,誤共同正犯為教唆犯,立法評析
四、
(一)有無起訴不可分、應向法院或檢察官告訴......這題看不太懂
(二)159-1第二項,應有顯不可信之情況,乙可能推卸責任
五、
(一)竊盜與搶奪的區分......不太確定,感覺又有點像在考準強盜是否包含竊盜未遂
(二)竊盜罪不起訴處分無效,傷害罪不起訴處分不受影響......這題真的完全沒頭緒啊
,瞎寫
(三)加重竊盜既遂、準強盜、加重強盜有無包含準強盜,最後我是論330加重強盜
(四)300變更起訴法條需在犯罪事實同一範圍內、應告知被告罪名變更、給予被告辯明
機會、判決書引用300條......第一個問號不太清楚考什麼
心得:除了公法跟民法外,其他各科都頗難,題目超長時間完全不夠寫,如果想寫完整一
點幾乎不太可能,然後精神不濟的時候看題目又會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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