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第一題的違憲審查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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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
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
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關於二款的違憲審查
請問大家是用什麼基本權下去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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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10-17
執行地點的限制
Hedda avatarHedda2017-10-19
要合憲就釋623言論自由,要違憲就錢建榮的工作權吧
Mason avatarMason2017-10-22
只有我寫一般行為自由嗎噗噗
Noah avatarNoah2017-10-26
是職業客觀限制,梗埋在附的法條,目前沒有合法紅燈區,
形同客觀不能選擇合法從事性工作。另外論性自主權
Irma avatarIrma2017-10-31
拘留的部分沒有問題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11-02
但系爭法條是規定皮條客不能在公眾場合拉客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11-05
所以皮條客私下拉客應不受本條規範
所以管見以為是執行地點的限制
Emily avatarEmily2017-11-05
但題目不是說他被拘留一日
Poppy avatarPoppy2017-11-10
本件的當事人是皮條客不是性工作者
Erin avatarErin2017-11-11
平等權 只罰意圖營利之一方 釋字666 當下忘了釋字623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11-13
這題是問皮條客拉客 怎會有平等權問題@@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1-17
只有我覺得是低價值的商業性言論嗎XD 還有法律明確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1-20
拉客的要罰 招攬買美食的不罰 一樣意圖得利
Wallis avatarWallis2017-11-25
但我考試是寫言論自由啦XD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11-29
他說以大法官的立場 既然我是大法官 都要尊重我意見阿XD
John avatarJohn2017-12-01
3F我也有寫一般行為自由,但不是主要權利
Noah avatarNoah2017-12-02
我也寫商業性言論@@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2-06
跟by大寫的一樣
Enid avatarEnid2017-12-07
借問,檢察官聲請釋憲大家怎麼論述?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12-09
檢察一體->檢察官不能釋憲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12-10
392廣義司法機關 在拉到371法官
然後說讓人民徒增無益程序去拿一個終審裁判不利權利保障
所以可以聲請釋憲
當然我是瞎掰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12-13
我直接用司審5 orz
Damian avatarDamian2017-12-18
之前有新聞說有人提議要讓檢查總長有釋憲權 是不是國是會
議的新聞啊?
Lydia avatarLydia2017-12-22
拉客的行為 要先定義吧 蠻奇怪的東西 台中公園也是湊過來問
Harry avatarHarry2017-12-23
拘留規範於社會秩序維護法內
Thomas avatarThomas2017-12-25
我有對"拉客"這兩個字討論法律明確性原則......
另外拘留的部分應可討論釋字708跟710 ?
Dora avatarDora2017-12-27
哇咧!現在重看題目才發現有拘留規定,寫的時候以為只會被
罰鍰
Ingrid avatarIngrid2017-12-28
708和710涉及問題:外國人是否受基本權保護,非刑事被告人身
自由剝奪的正當法律程序,這題系爭規定應該沒有涉及這方面爭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2-30
我是寫社違法81拘留併處罰鍰,排除行政罰法24條3項,是否抵
觸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然後引751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1-02
我也是寫職業自由之限制。不過拘留部分我認為就是限制
之手段,然後跑違憲審查關於目的及手段之關聯這樣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1-03
為什麼80跟81條重複規定了拉客者的罰鍰?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1-05
哦我看錯了,80條是規定性工作本身
Megan avatarMegan2018-01-06
不能釋憲,無實定法源且大法官未擴張解釋至此
Susan avatarSusan2018-01-11
拘役不是其他種類行政罰嗎?直接依據行政罰法第24條
第一項但書應該可以跟罰鍰併科啊
這部分應該沒有違反一行為不二罰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1-12
更正 原來是自己看錯…第三項是說不能併罰,這樣就
不一定了
Ina avatarIna2018-01-16
我覺得題目只問拉客有沒有違憲,寫一行為不二罰是開花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1-18
我是寫限制在公開場所拉客是職業執行方式的限制,但是我
國沒有開放性交易專區,如此規定已經將職業自由幾乎限制
為零,故應以客觀條件限制的違憲審查密度加以審查。行為
人在商業區拉客,並非在文教區或住宅區拉客,所以沒有極
重大公益的需求,所以限制違憲
Andy avatarAndy2018-01-22
u大這部分感覺寫得不錯.我是還有討論是否工作權保障
Annie avatarAnnie2018-01-25
另外大審法第9條.檢察署不能釋憲.應該要行政院層轉!?
Elma avatarElma2018-01-25
工作權保障即大小構成要件說之類似爭點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1-29
我也不知道出題者有沒有要考一行為不二罰,只是能注意
到這個點也還蠻細心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2-02
感覺主要是考工作權啦,不然第一子題把重點放在言論
自由,第二子題又是集會遊行的問題,都涉及表現自由
感覺久有點重復
所以猜測考點應該是以工作權審查為主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2-04
至於到底是工作執行地點的限制,還是客觀條件限制,這
點就見人見智了吧!從條文來看,確實只是地點場所限
制而已,但從實然面,因為實務上還沒有設性交易專區
,就又像是客觀條件限制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2-06
人身自由(拘留)384,708,710,財產權(罰鍰)522,違法
性言論限制(行為)554,職業方式自由限制(577,414參照
David avatarDavid2018-02-09
更正554,應該是623的兒少29
Mia avatarMia2018-02-10
還有非法職業是否受工作權保障的666許意見書?
Irma avatarIrma2018-02-11
也行吧,但是應該稱「居間性交易裁罰的違憲性審查」,而
基本權是居間性交易的工作權保障,手段同前揭憲法8人身自
由,15財產權,再審比例原則
Necoo avatarNecoo2018-02-12
大家真的每個人都不同的答案 把問題問的這麼廣 我真
的好奇老師怎麼改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2-15
比較好奇改一張考卷花多少時間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2-16
感覺不須要討論工作權
Dinah avatarDinah2018-02-18
考的是發傳單的人不是考小姐的基本權
既然是發傳單的人,那不如討亂低價值言論的事前審查
Olga avatarOlga2018-02-23
還是要討論發色情廣告這個工作?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02-28
這題主要應該是要討論工作權.言論自由吧 拉皮條就是他賺錢
Eden avatarEden2018-03-02
的方式阿 你還要討論拉皮條是不釋憲法保護的工作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03-03
首先,要論「媒合性交易」是否受職業自由保障,才會
有職業自由執行地點限制的問題。申言之,完整的論述,
應先從是否受保護開展,再到如果受保護的話,這樣的
限制是否合憲,由於「不合法的活動」是否受職業自由保
障、與執行地點的限制,皆有學說爭議,配40分很夠寫才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