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
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
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
。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關於二款的違憲審查
請問大家是用什麼基本權下去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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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
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
。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關於二款的違憲審查
請問大家是用什麼基本權下去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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