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假扣押之法院" "本案法院" - 考試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6-03-17T13:2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isabelle723 (())》之銘言:
: 請問民事訴訟法 530條 第4項 (見下)
: "I 假扣押之原因消滅、債權人受本案敗訴判決確定或其他命假扣押之情事變更者,
: 債務人得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
: II 第五百二十八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撤銷假扣押裁定準用之。
: III  假扣押之裁定,債權人得聲請撤銷之。
: IV  第一項及前項聲請,向命假扣押之法院為之;
: 如本案已繫屬者,向本案法院為之。"
: 其中, "命假扣押之法院"與 "本案法院" 有什麼不同呢?

A為台北市人,B為台中市人,B在台北市旅遊時,與A發生車禍,
A以侵權行為為由對B在台北市提起訴訟,
在起訴前,因擔心B脫產,故向B所在地的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
這個時候就會發生本案訴訟和假扣押之法院不同之情形。
因為准許假扣押的裁定是台中地方法院發的,
所以在本案還沒起訴前,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撤銷
但在本案起訴後,應向本案法院提起。

: 另外,民事訴訟法 524條 第2 項 的修正理由中(見下),
: 已繫屬於第2審法院,為何由 "原第1審法院" 執行反而較迅速?
: "一、依原但書規定,如訴訟現繫屬於第二審法院者,
: 假扣押之聲請應由第二審法院管轄,
: 此就假扣押之請求及其原因之調查固較為便利,
: 然准許假扣押之裁定須由第一審法院執行
^^^^^^^^^^^^^^^^^^^^^^^^^^^^^^(原因就在此啊,執行一定在地方法院)
: ,如能由原第一審法院管轄,則較利於迅速執行。
: 故為加強保障債權人之權益,於此情形
: ,宜賦予債權人選擇權,由債權人於聲請時自行斟酌向何法院為之,
: 爰修正第二項但書。
: 至於訴訟現繫屬於第三審法院者,自仍應由原第一審法院管轄。"
: 謝謝大家讀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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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6-03-18T10:18
感謝!! 你的回覆好仔細又清楚!!

行政 howard raiffa 決定分析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6-03-17T13:01
howard raiffa 決定分析 1.拒絕真實虛無假設 2.接受錯誤虛無假設 3.解決錯誤問題 4.錯誤方法,解正確問題 3、4 不了解,書上解說搞不明白他為何這樣的詮釋,不知有無易懂與實際範例呢? - ...

以部分科目之資格報考105年cpa考試者,請注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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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at 2016-03-17T13:00
標題: 擬以部分科目之資格報考105年會計師考試者, 請注意於規定期限前提出部分科目免試申請並寄出相關費件。 內文: 一、105年會計師考試預定於105年5月17日至5月26日受理報名。如擬以部分科目免試   之資格報考前揭考試者,應於105年4月25日以 ...

104年地特四等戶政上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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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miltion
at 2016-03-17T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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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假扣押之法院" "本案法院"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6-03-17T09:25
請問民事訴訟法 530條 第4項 (見下) and#34;I 假扣押之原因消滅、債權人受本案敗訴判決確定或其他命假扣押之情事變更者, 債務人得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 II 第五百二十八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撤銷假扣押裁定準用之。 III  假扣押之裁定,債權人得聲請撤銷之。 IV  第一項及前項聲 ...

水利會考試即將到來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6-03-17T01:59
離水利會考試只剩不到一個月了,我相信很多考生更加努力念書拼取好成績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知道對手有幾個會讓你更加努力讀書也可以知道 競爭者有多少。 以下開放留言報名哪一區哪一組 這樣你我都知道 你該打敗多少人 p.s 本人小弟我報名雲嘉 灌溉管理組... 希望能有好成績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