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南京復興捷運站附近的一間咖啡店上班,平時工時11H,但休息時間卻只有吃飯
時間,(ps.吃飯時間整天約20分鐘),就無例外可坐下的休息時間;
員工們往往便當的一半都還沒吃到,老闆就會直接走出店門,說去吃飯,再看到老闆,已
經是1小時多以後的事,但這也就意謂,只要有客人來就必須停止吃飯去接客……
不知道這樣以勞工來說算是超時工作嗎………?
這樣是合理的嗎? 不合理又可以怎麼做呢?
希望有前輩能提供經驗或解決方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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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ps.吃飯時間整天約20分鐘),就無例外可坐下的休息時間;
員工們往往便當的一半都還沒吃到,老闆就會直接走出店門,說去吃飯,再看到老闆,已
經是1小時多以後的事,但這也就意謂,只要有客人來就必須停止吃飯去接客……
不知道這樣以勞工來說算是超時工作嗎………?
這樣是合理的嗎? 不合理又可以怎麼做呢?
希望有前輩能提供經驗或解決方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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