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股份基礎給付遞延所得稅資產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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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板上,有人可解釋員工基礎給付DTA的算法嗎?

課本解釋因稅法規定可能在員工實際執行認股權時,才能減除
且以當時企業普通股的市價作為減除金額,
因此造成帳面金額為零(是指帳上已認列費用嗎?)與課稅基礎不同(是指稅上不能認該費用?)


在參見課本例題:

11年 員工薪資費用:18.8萬(帳上) 期末認股數 5萬股 每一認股權內含價值:$5
這裡的內含價值$5,不是用來計算薪資費用18.8萬的內含價值?

因為我困惑的地方在於,課本寫報稅時可減除金額是$5x50000股x1/3= $83,333
因帳面價值為0,課稅基礎$83,333, 故DTA = 83,333x0.4 = $33,333

我的理解會是帳上薪資費用18.8萬稅上不認,所以稅上要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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