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長期請假,嚴重影響工作進行,可以解雇他嗎? - 工作
By Ophelia
at 2013-05-23T00:00
at 2013-05-2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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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比較了解法律的各位:
我們是間只有三人的小公司:老板、設計(我)、員工
這員工是3月中來的,當初就說好了,只休星期天
他也說好,然後,只要我們說,星期六要去XXX安裝
他就說:丫,那天我剛好有事說,我想請假;不然就是當天沒來說生病了
就這樣,連著4個星期的星期6都沒來上班過(他個人等於週週休)
後來,我老板跟他說,這樣工作沒辦法完成,請他第5個星期6不要請假
他才乖乖來上班。
在上班時間,只要我們老板不在,他就是在玩LINE,聽音樂
中午休息時間是12:00,他11:50就開始收工具(每天)
下班時間是17:00,他總是可以準時打到17:00,也就是打掃時間及收工具的時間
都是16:45左右他就開始處理了…
5/10下班後(他一樣打17:00的卡),大約晚上8點左右,他說他出車禍了
星期6沒辦法來上班,問他如果他回答說:就擦傷這樣,沒什麼事
當然是請他好好休息,星期一再來,因為這樣他也好好休息二天了。
星期天我們就接到他媽媽的電話,問我們有沒有幫他加保還盤查詢問我們公司制度
有點就是要我們負責
這邊我得聲明一下,那員工的機車花了不知道多少錢去改裝就算了
之前還跟我說:他單輪時速都不會少於40,意思就是都騎80以上。
他中間3個小時出去哪裡玩了我們怎麼知道,怎麼可以算回家路上出事呢?
這我們在說明後也不了了之了。
可5/13他又來電說人不舒服不能來
5/14又說手還在痛不能工作,也不能來
5/16打來我們老板沒接,他就傳LINE到我手機要我幫他請假說
「我可能還是沒辦法工作,不然我星期6再去」
我們老板回撥他說,如果真的很不舒服,不然下星期一再來上班好了,他也說好
5/19(日)我們剛下班時,就接到他的LINE說他的傷口有點深,還不能好好走
結果吃飯吃到一半,就接到他的電話,好像是不小心按到的
叫了他好一會,只聽到他跟他朋友玩的很開心,笑的跟什麼一樣
連著好幾通都這樣,也就不想再接了。
5/22(三)他也不想再打給老板了,只傳LINE給我:「我星期四去上班看看」
就這樣一句…搞不懂這公司是他的還是老板的
好像他想來就來,不想來就請假是理所當然的。
結果,今天早上我剛到公司就聽到老板接到電話說他又不來了。
好好先生的老板也同意他說,不然下星期一再來(5/27)。
這十來天,我們因為他請假的關係,只能請臨時工或是我下去幫忙
但臨時工跟我都不是技術人員,能幫的有限。做的速度就慢
連著星期天也得加班。
寫的那麼長就是怕漏掉細節,我想請問說,像他這樣的情況
如果他下個星期又一直找理由請假,那我們要怎麼處理。
請人也不是,不請人也不是的,嚴重影響工作進行了。
Update:
他是3/18到職的,實際上班天數應是58天。
但至今僅上班42天。
且請假的天數都是趕工的時後(只要一說要趕工,他就請假了= =)
如果我們這樣解雇他…是否需要付解散費呢??
Update 2:
謝謝"冒煙---發神經的笨冒煙"的回答。
依您所說的話,像他都只是跟我們說他人不舒服,傷口還沒好
但完全沒就醫的情況就不能算病假
可是,因為我們的工作就是跟鷹架工有點像要在外面爬、施工
如果真如他所說:他傷沒好也真的沒辦法上工…來了則只能坐在旁邊看也怪= =
這樣該如何是好呢?
Update 3:
題外話:
他剛來第一個星期很認真,雖然星期六請假了,但我們也覺得他很乖
而我們請員工也只是想找個幫手,也好聲好氣跟他說
可能是因為這樣,他根本不把我們當一回事。
他每天都想著要投資賺大錢,最好都不要工作。
工作時就常常說:看到薪水時真的很心酸(我們發現金的)
他看到我領3萬多,他領2萬多他就不爽
可是他工作的速度真的超慢,根本不合他的薪水
(一天做下來的工作,竟然是我不到半小時就可以完成的,不誇張)
(我請其它廠商做成成品給我們還比較省)
現在又遇到他這樣的態度…才真的想換了他。
我們是間只有三人的小公司:老板、設計(我)、員工
這員工是3月中來的,當初就說好了,只休星期天
他也說好,然後,只要我們說,星期六要去XXX安裝
他就說:丫,那天我剛好有事說,我想請假;不然就是當天沒來說生病了
就這樣,連著4個星期的星期6都沒來上班過(他個人等於週週休)
後來,我老板跟他說,這樣工作沒辦法完成,請他第5個星期6不要請假
他才乖乖來上班。
在上班時間,只要我們老板不在,他就是在玩LINE,聽音樂
中午休息時間是12:00,他11:50就開始收工具(每天)
下班時間是17:00,他總是可以準時打到17:00,也就是打掃時間及收工具的時間
都是16:45左右他就開始處理了…
5/10下班後(他一樣打17:00的卡),大約晚上8點左右,他說他出車禍了
星期6沒辦法來上班,問他如果他回答說:就擦傷這樣,沒什麼事
當然是請他好好休息,星期一再來,因為這樣他也好好休息二天了。
星期天我們就接到他媽媽的電話,問我們有沒有幫他加保還盤查詢問我們公司制度
有點就是要我們負責
這邊我得聲明一下,那員工的機車花了不知道多少錢去改裝就算了
之前還跟我說:他單輪時速都不會少於40,意思就是都騎80以上。
他中間3個小時出去哪裡玩了我們怎麼知道,怎麼可以算回家路上出事呢?
這我們在說明後也不了了之了。
可5/13他又來電說人不舒服不能來
5/14又說手還在痛不能工作,也不能來
5/16打來我們老板沒接,他就傳LINE到我手機要我幫他請假說
「我可能還是沒辦法工作,不然我星期6再去」
我們老板回撥他說,如果真的很不舒服,不然下星期一再來上班好了,他也說好
5/19(日)我們剛下班時,就接到他的LINE說他的傷口有點深,還不能好好走
結果吃飯吃到一半,就接到他的電話,好像是不小心按到的
叫了他好一會,只聽到他跟他朋友玩的很開心,笑的跟什麼一樣
連著好幾通都這樣,也就不想再接了。
5/22(三)他也不想再打給老板了,只傳LINE給我:「我星期四去上班看看」
就這樣一句…搞不懂這公司是他的還是老板的
好像他想來就來,不想來就請假是理所當然的。
結果,今天早上我剛到公司就聽到老板接到電話說他又不來了。
好好先生的老板也同意他說,不然下星期一再來(5/27)。
這十來天,我們因為他請假的關係,只能請臨時工或是我下去幫忙
但臨時工跟我都不是技術人員,能幫的有限。做的速度就慢
連著星期天也得加班。
寫的那麼長就是怕漏掉細節,我想請問說,像他這樣的情況
如果他下個星期又一直找理由請假,那我們要怎麼處理。
請人也不是,不請人也不是的,嚴重影響工作進行了。
Update:
他是3/18到職的,實際上班天數應是58天。
但至今僅上班42天。
且請假的天數都是趕工的時後(只要一說要趕工,他就請假了= =)
如果我們這樣解雇他…是否需要付解散費呢??
Update 2:
謝謝"冒煙---發神經的笨冒煙"的回答。
依您所說的話,像他都只是跟我們說他人不舒服,傷口還沒好
但完全沒就醫的情況就不能算病假
可是,因為我們的工作就是跟鷹架工有點像要在外面爬、施工
如果真如他所說:他傷沒好也真的沒辦法上工…來了則只能坐在旁邊看也怪= =
這樣該如何是好呢?
Update 3:
題外話:
他剛來第一個星期很認真,雖然星期六請假了,但我們也覺得他很乖
而我們請員工也只是想找個幫手,也好聲好氣跟他說
可能是因為這樣,他根本不把我們當一回事。
他每天都想著要投資賺大錢,最好都不要工作。
工作時就常常說:看到薪水時真的很心酸(我們發現金的)
他看到我領3萬多,他領2萬多他就不爽
可是他工作的速度真的超慢,根本不合他的薪水
(一天做下來的工作,竟然是我不到半小時就可以完成的,不誇張)
(我請其它廠商做成成品給我們還比較省)
現在又遇到他這樣的態度…才真的想換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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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All Comments
By Blanche
at 2013-05-27T22:48
at 2013-05-27T22:48
事假一年可以請14天,沒有住院的普通傷病假可以請30天,這些請假天數都用完了,還想請假,就可以準備請他走路。因為沒有假可以請了!
請你們要好好記錄他請的是什麼假,普通傷病假可以要求他出具醫師證明或者就醫證明,沒有證明的話就只能算事假。
假都請完了還不能準時按日出勤的話,那就是曠職。
連續曠職三日,或者一個月內曠職六天,就可以開除他。
如果是曠職被開除,不必給遣散費。
2013-05-25 11:50:25 補充:
補充發問回答:
如果是因為工作造成的受傷生病,那要由你們公司負責(包括上下班出車禍),要給公傷假,還要給薪水。
不過照你寫的狀況,這位員工不會是下班車禍造成的(可以要求他出具車禍報案紀錄,就可以確定發生的時間地點與責任)。確定是下班的時間與路線上出了車禍,那你們必須以公傷假處理,公傷假就不能算入普通傷病假的30天裡面。
如果是他自己在外面騎車「趴趴走」出了車禍受傷,那不能上班也只能請普通傷病假(最多30天)。如果既沒有車禍報案紀錄,也沒有就醫證明,那他要請假的話,你們可以事假論(14天)。
2013-05-25 11:57:05 補充:
勞動基準法雖然保障勞工多一點,但是不是讓勞工拿來當免死金牌,隨自己高興要不要上班。
超過事假和普通傷病假的日數,還想請假時,公司是可以不准的。
如果因為他自己的行為造成受傷,結果他真的沒有辦法上班,那是他自己該負責的事,公司沒有理由負責。
By Ula
at 2013-05-24T23:15
at 2013-05-24T23:15
企業老闆 或主管真的請人時 眼睛要睜大
尤其不要給員工機會
犯錯了 能開除就開除
人真的天生都有種惰性的
By Sierra Rose
at 2013-05-24T00:23
at 2013-05-24T00:23
這邊我得聲明一下,那員工的機車花了不知道多少錢去改裝就算了→錢是他的,他要怎麼花,公司管不著,因公司並無公權力。看不慣,就報警,由警察對其變造車體,進行裁罰 。
之前還跟我說:他單輪時速都不會少於40,意思就是都騎80以上。→沒什麼意義的談話,不用理它。因你並不知你所言之真偽,就算是真的,公司也管不著,他要騎多快,隨他高興,要是他一輩子,都沒被抓、沒出車禍,那算她幸運。反正同樣的因公司沒公權力而管不著 。
他中間3個小時出去哪裡玩了我們怎麼知道,怎麼可以算回家路上出事呢?→要驗定是否為下班出車禍是否為公傷,大概有幾個判斷點 :1 .車禍證明 〈檢視傷者有無違規 ;通常為報案證明,但並非僅限報案證明 〉;2 .車禍地點 〈是否為通勤必經之路、是否為通常行駛之路、有無繞路 、有無先去辦理私事〉;3 .車禍時間 〈與一般人一般車速由公司出發至其車禍地點的所需時間是否相符 〉;4 .受傷醫師證明 〈可為請假期限依據 〉,所以並不是下班發生車禍就一定須給公傷假,有實際車禍,但沒受傷仍不需給公傷假。車禍時間點沒一定的標準。沒辦法以離開公司後3小時才出車禍是否為合理,譬如說:某甲工作地點在高雄,但住在台北,每日騎機車上下班,那你說在離開公司後3小時出車禍,就其車禍時間對其申請公商是否為合理。雖然此假設並不是很合理,我只是要讓你知道並沒出車禍時間的一定標準是須看是否為合理時間 。
這我們在說明後也不了了之了。
可5/13他又來電說人不舒服不能來→依醫師證明為主,來電說要續請假時,公司是否已答應其請假。若沒且無醫師證明則已曠職論;若已答應但吳醫師證明,則以事假論;不論公司是否已答應,但該員持有醫師證明,就給予病假但弱之前公傷假已成立則仍給予公傷假 。
5/14又說手還在痛不能工作,也不能來→處理方式如上 。
5/16打來我們老板沒接,他就傳LINE到我手機要我幫他請假說
「我可能還是沒辦法工作,不然我星期6再去」→處理方式如上 。
我們老板回撥他說,如果真的很不舒服,不然下星期一再來上班好了,他也說好,5/19(日)我們剛下班時,就接到他的LINE說他的傷口有點深,還不能好好走→處理方式如上 。
謝謝"冒煙---發神經的笨冒煙"的回答。
依您所說的話,像他都只是跟我們說他人不舒服,傷口還沒好
但完全沒就醫的情況就不能算病假
可是,因為我們的工作就是跟鷹架工有點像要在外面爬、施工
如果真如他所說:他傷沒好也真的沒辦法上工…來了則只能坐在旁邊看也怪= =
這樣該如何是好呢? →別再婦人之人了ㄚ,一切依勞工法則處理。為何要給病假,就是要讓她去看醫生,並在家好好休養,否則傷病自己會好,又不是金鋼狼。強制跟他要醫師證明其實也是爲了她好,可強制罹犯傷病的勞工去看病,以便把傷病醫好 。
By Mary
at 2013-05-27T07:52
at 2013-05-27T07:52
.....
By Hedda
at 2013-05-25T12:17
at 2013-05-25T12:17
但是她只上班過一次..還不時請假
就以無法勝任工作內容為理由解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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