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仍不能伸請低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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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是退伍軍人,我帶著三個孩子和一個母親,因為前夫的關係我不能伸請低收,社會局示,因為前夫的收入關係,但!就是因為前夫不拿錢出來負責家庭所以離婚,對我來說是否不公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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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avatarYuri2014-01-25
低收入戶申請條件:1.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戶籍地: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2.全戶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未超過11890元3.全戶土地房屋總值:未超過320萬元4.全戶存款本金(含投資):未超過30萬元(自第五口起,每增一口加7.5萬)5.自用汽車:排氣量未達2000cc需4年以上應備資料:2.全戶不動產證明(國稅局申請)(三個月內)3.全戶所得稅證明(國稅局申請)(三個月內)4.全戶所得稅籍清單(國稅局申請)(三個月內)5��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1-21
我是以我的名義申請的2014-01-2822:40:01補充:Washington我為了監護權放棄半俸的優惠,在孩子未成年之前不可以申請低收嗎?這算過份嗎?我也有尊嚴,不見得一定要申請低收,如錯的是我我可以忍耐,不吭一聲,只是將錯的一方收入算在我頭上並于公平...
Jack avatarJack2014-01-22
妳可以向前夫提出扶養的民事訴訟前夫就會付錢了2014-01-2509:32:58補充:,現又把他的所得算在我孩子的頭上不是不公平嗎前夫本來就有扶養小孩的義務了如果離婚就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全台灣的人都可以申請了...
Steve avatarSteve2014-01-23
妳可以告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