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親爸爸的補助?? - 工作Ingrid · 2010-01-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各位大大~我離婚快一年了!有2個女兒大的小2小的2歲半上幼幼班我一個月3萬~有哪些補助可以申請??我有申請過不幸兒童補助但是沒過為神麼ㄋ工作All CommentsMia2010-01-06小孩未滿18歲的話有『兒少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還能向『家扶中心』尋求協助,不會和政府補助有衝突。建議你直接到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建課,申請生活扶助。【 單親家庭福利 】 (一)困苦失依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資格:1.未滿18歲兒童少年其父母、養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或失蹤達6個月以上,或離異,或患重傷病、服刑,或未經認領之非婚生子女致無力撫育者。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最低生活費1.5倍。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1400元申請辦法:1、檢附申請調查表、2、全戶戶籍謄本、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二)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資格: 1.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未滿18歲兒童少年,其父母、養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或失蹤達6個月以上,或離異,或患重傷病、服刑,或未經認領之非婚生子女致無力撫育者。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生活費超過1.5倍以上未達2.5倍者。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800元申請辦法:1、檢附申請調查表2、全戶戶籍謄本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資格:1.未滿18歲之兒童少年。2.遭變故或功能不全之高風險及弱勢家庭其經濟困難者。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以6個月為原則)。申請辦法:1、檢附申請調查表2、全戶戶籍謄本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 (四)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 資格:1、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3、家庭暴力受害。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5、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6、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其他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補助金額: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按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政府單位提供其他項目之生活補助低於本計畫補助標準者,得補助其差額。 申請辦法:1、檢附申請社會救助調查表2、全戶戶籍謄本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資格:凡符合以下資格之特殊境遇家庭並有未滿6歲之子女者 1、配偶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因配偶遺棄或受配偶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3、家庭暴力受害。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5、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6、配偶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十分之一(1,728元)。 申請辦法:1、檢附申請調查表2、全戶戶籍謄本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Elvira2010-01-07這位單親爸爸~建議您先看其他知識+單親部份的相關問與答;不同項目補助所需的條見均有所不同,除了影響原因如申請人直系雙親,戶籍內共同生活且有生活能力者,,......甚至有些包含離婚五年內的前配偶的所得等...若一個月三萬無負 債的話,表面看起來個人淺見認為真的很困難,歡迎您參考我其他的回答,若有疑問可寫信給我ㄛ~因我不習慣貼文,,.....單親不擔心喔^^ 2010-01-08 22:10:39 補充:發問期將結束仍等不到板主的補充.....政府單位的相關福利就無法提供方向了.................孩子部份建議您詢問家扶中心........Callum2010-01-07不知道為什麼你申請補助款沒過是不是所得太高還是因為家庭成員都還是有工作的資格所以才沒過你可以打電話去詢問看看為什麼沒過的原因ㄚ同為單親的家庭我能體會你的辛苦加油ㄛ!Related Posts請幫幫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有關生活扶助...幫我在高雄縣找工作中華民國健身協會的未來走向以及公司簡介7-11收銀機操作申請低收入戶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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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直接到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建課,申請生活扶助。
【 單親家庭福利 】
(一)困苦失依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資格:
1.未滿18歲兒童少年其父母、養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或失蹤達6個月以上,或離異,或患重傷病、服刑,或未經認領之非婚生子女致無力撫育者。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最低生活費1.5倍。
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1400元
申請辦法:
1、檢附申請調查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
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
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
(二)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資格:
1.設籍本縣6個月以上,未滿18歲兒童少年,其父母、養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或失蹤達6個月以上,或離異,或患重傷病、服刑,或未經認領之非婚生子女致無力撫育者。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生活費超過1.5倍以上未達2.5倍者。
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800元
申請辦法:
1、檢附申請調查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
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
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
(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資格:
1.未滿18歲之兒童少年。
2.遭變故或功能不全之高風險及弱勢家庭其經濟困難者。
補助金額:
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以6個月為原則)。
申請辦法:
1、檢附申請調查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
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
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
(四)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
資格:
1、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
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5、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其他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補助金額: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按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政府單位提供其他項目之生活補助低於本計畫補助標準者,得補助其差額。
申請辦法:
1、檢附申請社會救助調查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
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
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資格:凡符合以下資格之特殊境遇家庭並有未滿6歲之子女者
1、配偶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因配偶遺棄或受配偶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
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5、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配偶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補助金額:
每人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十分之一(1,728元)。
申請辦法:
1、檢附申請調查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全家所得及財產資料
4、申請人郵政儲金存簿封面影本
5、其他資料至戶籍所在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2010-01-08 22:10:39 補充:
發問期將結束仍等不到板主的補充.....政府單位的相關福利就無法提供方向了.................孩子部份建議您詢問家扶中心........
是不是所得太高還是因為家庭成員都還是有工作的資格所以才沒過
你可以打電話去詢問看看為什麼沒過的原因ㄚ
同為單親的家庭我能體會你的辛苦
加油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