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潔樓梯水塔人員當天來清洗~沒做安全措施及警戒告示~導致嗎咪不慎掉落蓄水池(舊式公寓~有2個水塔)有報案了~但案子警察尚未送上去~叫我們私下先談和解~說談不攏在送~6個月內!對方在筆錄有承認是他們自己業務疏失!想問~是直接提告上去由法院判~還是私下和解比較好~但嗎咪目前還在加護病房~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談賠償~我不知未來費用多少~也不知道能要求哪些賠償(大概項目及行情即可)
嗎咪目前加護病房中~我該如何提告或如何談賠償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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