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律師個位數及格的年代~~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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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考試制度一改
最痛苦的就是考生
尤其是已經準備一次以上的考生

想當初司律增加一試
我記得其中一個理由是
"減輕考生經濟壓力"
我百思不得其解 對於一個認真準備考試的考生
考選部的含義是叫我一試落榜嗎 ?
否則 一試+二試 報名費加起來明明就比較貴
到底哪裡來的減輕壓力 ?

現在要改成60分及格制
就是要老師改考卷標準放寬
(從大學到國考, 法律系老師給分大方 ? 認真嗎 ?)
否則就是在考科中加入有標準答案的題目
例如 選擇題+申論題 (至於兩者如何配分, 有討論空間)

總之, 考選部與考生, 兩邊似乎永遠活在一個平行世界
唯一確定的 考生絕對是處於弱勢
只能努力 希望早日上岸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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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1-19
別傻了,科目愈來愈多,考試制度愈來愈複雜。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1-22
真要減少考生負擔的話,直接改為申論題一次定生死的舊制
還比較好一點。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1-23
考生永遠是最弱勢的一群 沒有人權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1-26
也沒有人會幫考生發聲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1-29
何謂考生的人權?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1-31
推2樓弄一堆有的沒的不如直接管制名額
Annie avatarAnnie2017-02-04
可惜考選部似乎永遠不會以考生為考量點出發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2-05
@ppingin,連信賴保護都沒有說改就改,是有人權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2-06
如果這點回答不出來,4F說的就沒有錯.
Adele avatarAdele2017-02-09
稍微爬了一下你的心得文,你有把握改制後你考得上?
Ula avatarUla2017-02-11
102律師上榜之車尾心得,內文似乎是全職三年.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2-16
可以請問你覺得改制後,以你考三年上榜名次的角度來
看,你覺得如何?
Lucy avatarLucy2017-02-20
#1IqdCb1P 102律師上榜之車尾心得 你自己的文章
Zanna avatarZanna2017-02-23
而且好幸福喔~可以全職三年~好幸福~
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幸福可以全職三年.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2-27
不是平行世界阿,考選部一直都知道考生的處境,而只是在
為已考上的既得利益者削減競爭者,隨便掰冠冕堂皇的理由
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