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傷老闆要轉調職務可否要求資遣?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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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很急的問題要問各位大大,就是我是一個半工半讀的重考生平常在全家便利商店打工擔任大夜在6/1322:50左右前往店裡上班的途中因為閃避一隻突然出現的野狗所以我摔車了,然後因為骨折到醫院接受手術住了兩個禮拜的院,因為右手打上石膏醫生囑咐在7/30拆除石膏前不能打工,所以我在出院後通知雇主我在7/30前不能上班7/31後再排我的班,結果當天晚上我接到我同事的電話說我們店長說我不做了,要請一個新人頂替我,我馬上打電話回店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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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 avatarHardy2007-06-27
勞基法第13條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白話的說醫療期間他不能資遣您第59條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還要給您全薪即使您可用第14條要求資遣,您資遣費少,又不能短期找到工作何必?...
Joe avatarJoe2007-06-28
其實你也要體諒店長的心情!!角如角色兌換!!摔車的是新請的大夜!!而你是來頂替的!!你就知道!!店長根本沒辦法把你解雇掉!!因為是你自己傷在先!!所以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叫店長幫你轉去別家電支援!!我相信一定會有店家缺大夜的!!所以你也要體諒店長的心情!!不讓你上大夜並非他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