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受傷公司有勞健保但公司要求留職停薪且無任何補助 - 工作
By Enid
at 2009-09-17T00:00
at 2009-09-1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民國98年08月05日晚上 上 班時間我的左側肘關節撞傷
98年08月06排休07號上半天班 手持續發炎腫脹 所以請半天假
因受傷左手無法正常彎曲拿取物品 所以跟公司請假一個半月
<98年08月08號至98年09月30號>
而公司口頭要求我要留職停薪 公司也沒有任何補助 探視
<有勞健保>
而後98年09月15日公司打給我 問我是否能回去上班
我跟公司說我手的狀況還是不宜回去 一樣要休到9月30號
叫我換地方看醫生改看西醫
當天下午公司再次打給我要我再去大醫院看診
申請診斷證明書 說是申請保險用的
可是我的診斷看診記錄都再另一家就醫的診所....
這樣準嗎?
公司回答:你之前沒申請繳資料這樣是會曠職
可是當初我打去公司請假他們說要留職停薪的又變成會曠職
看診資料也是公司自己說回去上班再一次繳交
整個感覺真是極差 感覺在耍我 = =
請問一下喔!!
我是服務業的上班時受傷公司該給予我半薪或補助嗎?
公司能要求我要留職停薪?
手肘受傷看中西醫有差別嗎?
Update:
升正職到現在一年多了!
以到職日算的話要滿兩年!
98年08月06排休07號上半天班 手持續發炎腫脹 所以請半天假
因受傷左手無法正常彎曲拿取物品 所以跟公司請假一個半月
<98年08月08號至98年09月30號>
而公司口頭要求我要留職停薪 公司也沒有任何補助 探視
<有勞健保>
而後98年09月15日公司打給我 問我是否能回去上班
我跟公司說我手的狀況還是不宜回去 一樣要休到9月30號
叫我換地方看醫生改看西醫
當天下午公司再次打給我要我再去大醫院看診
申請診斷證明書 說是申請保險用的
可是我的診斷看診記錄都再另一家就醫的診所....
這樣準嗎?
公司回答:你之前沒申請繳資料這樣是會曠職
可是當初我打去公司請假他們說要留職停薪的又變成會曠職
看診資料也是公司自己說回去上班再一次繳交
整個感覺真是極差 感覺在耍我 = =
請問一下喔!!
我是服務業的上班時受傷公司該給予我半薪或補助嗎?
公司能要求我要留職停薪?
手肘受傷看中西醫有差別嗎?
Update:
升正職到現在一年多了!
以到職日算的話要滿兩年!
All Comments
By Belly
at 2009-09-18T04:34
at 2009-09-18T04:34
如果你沒有立即就醫,而是下班後再前往,則…你受的傷是否為【職業傷害】會有討論空間哦→請看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條
(名詞定義)
本法所稱勞工,謂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本法所稱雇主,謂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
本法所稱事業單位,謂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本法所稱職業災害,謂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
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
、傷害、殘廢或死亡。
職災的補償可以看勞基法59條與勞保條例34、36條
(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
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
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
,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
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 配偶及子女。
(二) 父母。
(三) 祖父母。
(四) 孫子女。
(五) 兄弟姐妹。(職業傷害補償費)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
補償費。職業病種類表如附表一。
前項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之審查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職業傷害補償費之發給標準)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
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
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你的問題徵節點在於→受傷後若立即就醫→因為是上班時間,所以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的規範,請公傷病假較無爭議→請看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公假)
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若…你沒有【立即就醫】,則…公司依普通病假處理,是可以給半薪且扣全勤的。
另外…
不管是公傷病假或普通傷病假,公司皆可以要求你提出診斷證明,這是合法的。
By Jacob
at 2009-09-20T07:42
at 2009-09-20T07:42
首先回答你的這個問題,職業病門診都是西醫,而你又不是拿勞保門診單去看診的,所以你並不能認定是職災。你不是職災的話那你就只能請病假而不是公傷假所以不能申請職災金的,如此公司也就不必給你薪水,如果你請的病假超過勞基法的病假天數的話,公司是可以要求你留職停薪的,甚至請你走路都可以。因為你不是住院。
目前最好的方法是請公司給你勞保的職災門診單,也就是說公司也認為你是因公受傷的,如此你才可申請勞保給付並向公司要求薪水,因為勞保給付的條件是你不能工作的四天以後才可申請,你不去看職災門診那誰可證明你不能工作呢?
至於公司叫你快去繳資料那是公司的個別規定你快去做就是了,先把你的不爽收起來吧!
By Zora
at 2009-09-18T10:16
at 2009-09-18T10:16
二'可以請公傷假為何要留職停薪,這樣雇主就可以此不給付你薪資
三、只要是有健保的是沒差但雇主有權利要求員工到他所指定的醫院醫師就診。因此擬除向公司要勞保的職災門診單外,醫療費用還可以向雇主要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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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阪屋跟mr.wish工讀生
By Ophelia
at 2009-09-17T00:00
at 2009-09-17T00:00
為什麼連找個靠勞力的工作都這麼困難?
By Ophelia
at 2009-09-17T00:00
at 2009-09-17T00:00
我婆婆非常溺愛小姑,讓住在一起的我覺得很不舒服!
By Ophelia
at 2009-09-17T00:00
at 2009-09-1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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