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受傷逢針老闆給無薪 - 工作
By Dinah
at 2012-08-07T00:00
at 2012-08-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大大本人因工作受傷腳踝逢6針~
不能上班醫師建議兩個禮拜內不要走動保持腳步乾燥避免流汗~公司經理也知道~醫生有當面跟他談過
我想說請工傷假~不能上班公司卻說只能給你無薪假~全勤不扣~要調派我做比較輕鬆工作~
公司有團保勞健保~
問一我這樣可以請工傷嗎???
問二他給我無薪假是對的嗎?有照勞基法嗎?
問三團保可請勞保可以嗎??
不能上班醫師建議兩個禮拜內不要走動保持腳步乾燥避免流汗~公司經理也知道~醫生有當面跟他談過
我想說請工傷假~不能上班公司卻說只能給你無薪假~全勤不扣~要調派我做比較輕鬆工作~
公司有團保勞健保~
問一我這樣可以請工傷嗎???
問二他給我無薪假是對的嗎?有照勞基法嗎?
問三團保可請勞保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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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ob
at 2012-08-07T20:01
at 2012-08-07T20:01
第七章職業災害補償第59條(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2012-08-0714:02:51補充:
基上
一、若有醫師診斷證明無法從事勞動,即可請有薪工傷假
二、無薪假是違法的,應給全薪(但雇主給全薪後,你領到勞保傷病給付的錢應還給資方)
三、團保若保費全部是你付的,該領的保險賠償金全部歸你的,若保費是資方付的,你無權領。另勞保給付歸勞保(你領全薪就對了,勞保是雇主要去替你申辦的),團保賠償歸團保,要看保險費由誰付的),兩者毫不相關
2012-08-0714:04:27補充:
團保若保險費由資方繳付,只算是資方避風險的措施
By Brianna
at 2012-08-08T17:16
at 2012-08-08T17:16
勞工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ㄖ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
第三十六條職業傷害補償費,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傷病給付請領手續: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傷病診斷書正本
其他文件〈雇主及目擊者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等〉
餘請參照阿義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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