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傷...如何申請勞保? - 工作
By Bennie
at 2010-05-14T00:00
at 2010-05-1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請幫忙
我有個阿姨到某幼稚園工作...
因學校缺水...阿姨得到外頭取水利用推車推進學校洗廁所
可是因為缺水的關係...阿姨有的時候要彎腰去拿水桶
然後彎下去,起身的時候...腰閃到...那天得拿著長棍子才能走路
那天還是娃娃車司機伯伯戴阿姨到醫院就診....
傷的不輕...阿姨那天中午請假...隔天也請假一天....
這樣學校就扣2000全勤....請問這樣有道理嗎?
因工受傷...而且學校一缺水都不叫修理人員來修....
每次都叫司機伯伯修...一修就一整天....
請問衛生在哪?
因工受傷.....還扣錢....那勞保呢?
我有個阿姨到某幼稚園工作...
因學校缺水...阿姨得到外頭取水利用推車推進學校洗廁所
可是因為缺水的關係...阿姨有的時候要彎腰去拿水桶
然後彎下去,起身的時候...腰閃到...那天得拿著長棍子才能走路
那天還是娃娃車司機伯伯戴阿姨到醫院就診....
傷的不輕...阿姨那天中午請假...隔天也請假一天....
這樣學校就扣2000全勤....請問這樣有道理嗎?
因工受傷...而且學校一缺水都不叫修理人員來修....
每次都叫司機伯伯修...一修就一整天....
請問衛生在哪?
因工受傷.....還扣錢....那勞保呢?
All Comments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05-17T14:17
at 2010-05-17T14:17
不但要給必須要之公假.更要依職災前半年平均月薪比例給薪.而且負擔必須之全額醫療費用.
建議循職災保護法處理.並請當地
勞工局幫忙處理或申請當地調解委會調解
記的追查有沒有幫你保職災保險
就算(臨時工 無投保 無契約).雇主也要付起職業災害責任.
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有明文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者,於適用該法時起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另外,行政函示(82) 台勞動三 字第 39118 號有做相關解釋:「勞工公傷病假醫療期間...如未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公傷病假期間,雇主仍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就是指說勞工遭受職業災害接受醫療期間,雇主應依期間實際日數、月數發給「職業災害補償費」。
沒勞保 一樣有保障
一般勞工多半只知道投勞保,一旦工作發生事故,可以請領各種給付,(卻不知91年4月28日職業災害保護法上路後,無論勞工有無勞保,都有職災法的基本保障)。而且職災勞工除非是終身不能工作,否則還可繼續投保勞保,直到領取老年給付為止。
勞保局表示,職業災害保護法最大保障對象就是發生職災勞工,職災勞工若有勞保,至少有二層保障,其一,依據勞保條例請領各種給付;其二根據職災保護法,至少有二種津貼可以領,包括「職業疾病生活津貼」或「身體障害生活津貼」 (最多五年),以及「家屬津貼」。如果勞工康復後做職訓,可以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有看護需要,另有「看護補助」;生活不便需要拐杖、助行器等器具,就領「器具補助」。
最重要的是,即使勞工沒有勞保,如果屬於受僱勞工,至少有一層保障。
職災]雇主的民事責任
分類:未分類資料夾
到當地勞工局申請協調.或調解會協調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惟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醫療給付不包括掛號費。因此,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其所需之掛號費,應由雇主負擔。
職災勞工薪資是補償, 而且是原領薪資做補償, 連醫療費用也要, 況且職災勞工不一定依照勞基法求償, 也可以用民法求償而且賠償費用更多喔, 到勞工局申請調解, 經調解談不攏, 訴訟律師有補助, 可向勞工局或是勞委會擇一申請, 勞工因在工廠內發生意外, 造成傷害, 若是公司沒有依照勞工安全衛生目的規定, 有刑事問題, 只是刑事追訴期半年, 勞基法和民法追訴期為兩年, 過了期效求償困難, 要注意 , 你可以上勞工局勞委會勞保局網站查或, 是打電話詢問, 有關補助申請和法令, 或是查勞工法令查詢系統, 至於律師勞工局鄉鎮市公所或是地方法院都有免費律師諮詢...
得向主管機關或勞工局提出正式申訴喔。
<不是申訴協調或協商喔>
為何不協商因為公司不會被開罰喔!!
正式申訴才能保障你們自身權益喔!!
一但申訴公司不法經查証屬實公司會被開罰 ~~
去申請法扶<免費律師>~~
再由律師幫你求償在職期間受損金額喔!!
職災認定是除場區外 .連上下班必經路程車禍受傷.包含順便送小孩上學或買餐點.都屬職業災害.不但要給公假.更要依職災前半年平均薪資比例給薪.而且負擔必須之全額醫療費用. 強迫離職須依年資比例照勞基法發給資遣費.並開立非志願離職證明書.可以這證明書向勞工局申請失業給付.老板如不依勞基法保障勞工.就直接向勞工局申訴.順便檢舉老板保險有無高薪低報.處罰是對老板追溯全體員工長期高薪低報累積罰款..希望能幫助你...........
請幫忙宣導職災保護法.立法更完善(解除看護補助10000及殘障補助7000限期五年規定)
在無更完善社福照顧配套措施時..實不該限制勞保職災看護補助限期五年.難道只允許他
們活五年(請做功德.跟增加保障每個勞工自身權益)..有群人正在宣導來形成(語論壓力)
再透過公民團體.委請立委儘速修法...功德無量...告訴你身旁的每一個人.增加自己保障.也幫助弱勢..
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
By Xanthe
at 2010-05-15T17:59
at 2010-05-15T17:59
(要有醫院就診的醫師證明,掛號收據),若要再詳細可打電話給勞工局(勞工局比較好找人)或勞保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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