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我的精神損害需如何評估?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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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普通重型機車對方是自用小貨車我是直行車對方要轉彎撞到我
在送我去醫院途中我朋友聽到對方因為副駕駛座的人在玩手機裡的遊戲,造成他沒注意我就撞到我了
接下來我去醫院做評估醫師說我右膝後十字韌帶斷裂,是2010.9月被撞,醫生建議說讓我用復健方式看看能不能不用開刀,但是後來復健狀況不理想因為復健是應該越做越好但我卻沒有很好導致我要開刀。2011.2月開刀。
期間對方重未主動打電話來關心病情,都是我媽媽花她自己手機錢聯絡對方我們要如何和解,但是得到的答覆是我很忙在大陸工作或者是你找我的保險公司說。
期間調解了二次,第一次不小心得了A型流感我媽和我阿姨出面,我媽氣炸了因為對方調解時還在玩手機遊戲。第二次我有出面對方去委託保險公司來。
在受傷這段期間中我不能和朋友去玩,也錯過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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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5-17
我是普通重型機車對方是自用小貨車我是直行車對方要轉彎撞到我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規定: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故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視個案具體認定。在送我去醫院途中我朋友聽到對方因為副駕駛座的人在玩手機裡的遊戲,造成他沒注意我就撞到我了可於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接下來我去醫院做評估醫師說我右膝後十字韌帶斷裂,是2010.9月被撞,醫生建議說讓我用復健方式看看能不能不用開刀,但是後來復健狀況不理想因為復健是應該越做越好但我卻沒有很好導致我要開刀。2011.2月開刀。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期間對方重未主動打電話來關心病情,都是我媽媽花她自己手機錢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