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造詣太差(頓號/或)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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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我國文造詣太差所造成的...以至於我看不懂法條的意思

以刑法133為例:

在郵務或電報機關執行職務之公務員,開拆或隱匿投寄之郵件或電報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最後一句:「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頓號應該是「和」的意思吧?所以,

總共會有兩項罰責:
1.有期徒刑
2.拘役或五百元罰金(二者擇一)

還是總共只有一項罰責(三者擇一)
1.有期徒刑
2.拘役
3.五百元罰金


我猜應該是問題太蠢了,所以google下關鍵字找不到我要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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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16-08-19
你有哥哥、姊姊、弟弟或妹妹嗎?應該是指四個其中一個
不是前面三個跟後面一個
Tom avatarTom2016-08-21
第二種.......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8-25
後面是或頓號就是或,後面是及頓號就是及。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8-30
類似英文的寫法a.b.c&d
當然都用頓號尚無不可
所以是二
Joe avatarJoe2016-09-03
看錯 應該是a.b or c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9-05
有期徒刑+拘役是怎樣?關了,放出來再關一次嗎 XD
Zora avatarZora2016-09-09
其實可以查教育部的《重點符號標示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