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計算 - 工作
By Damian
at 2009-01-05T00:00
at 2009-01-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由於我家人口眾多
已結婚未結婚
父母是否為自己扶養
真的搞不清楚到底要怎麼算
我懷孕六個月,去年八月就沒工作了
問題1:
我本人自己的家人有
祖母93(未工作,由兄做為扶養人)+父66(未工作且無法領老人年金因為有房子,有租金收入2萬5,由兄做為扶養人)+母62(未工作,由兄做為扶養人)+兄(有勞保,薪4萬5,已婚,有配偶未工作及有一女)+大姐(未工作,已婚,有配偶有勞保及一子及婆婆)+二姐(未工作,已婚,有配偶低收入戶及3子)+妹(未工作)+弟(有勞保,薪2萬9已婚,有配偶有勞保薪2萬7及一女)
全家戶口只有兄全家,祖母,父母及妹
其餘姐弟都各自為家
我如何認定哪些是我自己的計算人口呢?
若兄弟姐妹都是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申請人,那父母不就都重覆算在內了嗎?(一等親)
問題2:
本人(懷孕6個月,未工作,有配偶及一子)去年8月沒工作,原本月薪3萬1)
配偶(有勞保,薪2萬4)
子
婆婆(72歲,未工作有房子,有利息收入約5仟,為已婚大姑的扶養人)
小姑(未工作)
大伯(未工作)
這是我戶口上登記的人口,但沒有全部住在一起
請幫我計算我的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請給我算法及數字)
問題3
由於我去年8月就沒工作
可是卻要提供96年的所得及稅籍資料不是很不公平嗎?
另外國民年金問題有一條寫著(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致不能工作。)不用算入所得最低17280,那我的所得要寫0嗎
所謂懷孕六個是以醫生上的24週(168天)來算還是180天來算呢?
那我還要去國稅局申請資料嗎?還是要另外提供資料呢?如媽媽手冊
http://sowf.moi.gov.tw/09/3/3d.htm#3d321
問題4
我需要準備的文件及資料?
去哪裡申請?
問題繁瑣,請多體諒
謝謝
已結婚未結婚
父母是否為自己扶養
真的搞不清楚到底要怎麼算
我懷孕六個月,去年八月就沒工作了
問題1:
我本人自己的家人有
祖母93(未工作,由兄做為扶養人)+父66(未工作且無法領老人年金因為有房子,有租金收入2萬5,由兄做為扶養人)+母62(未工作,由兄做為扶養人)+兄(有勞保,薪4萬5,已婚,有配偶未工作及有一女)+大姐(未工作,已婚,有配偶有勞保及一子及婆婆)+二姐(未工作,已婚,有配偶低收入戶及3子)+妹(未工作)+弟(有勞保,薪2萬9已婚,有配偶有勞保薪2萬7及一女)
全家戶口只有兄全家,祖母,父母及妹
其餘姐弟都各自為家
我如何認定哪些是我自己的計算人口呢?
若兄弟姐妹都是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申請人,那父母不就都重覆算在內了嗎?(一等親)
問題2:
本人(懷孕6個月,未工作,有配偶及一子)去年8月沒工作,原本月薪3萬1)
配偶(有勞保,薪2萬4)
子
婆婆(72歲,未工作有房子,有利息收入約5仟,為已婚大姑的扶養人)
小姑(未工作)
大伯(未工作)
這是我戶口上登記的人口,但沒有全部住在一起
請幫我計算我的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請給我算法及數字)
問題3
由於我去年8月就沒工作
可是卻要提供96年的所得及稅籍資料不是很不公平嗎?
另外國民年金問題有一條寫著(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致不能工作。)不用算入所得最低17280,那我的所得要寫0嗎
所謂懷孕六個是以醫生上的24週(168天)來算還是180天來算呢?
那我還要去國稅局申請資料嗎?還是要另外提供資料呢?如媽媽手冊
http://sowf.moi.gov.tw/09/3/3d.htm#3d321
問題4
我需要準備的文件及資料?
去哪裡申請?
問題繁瑣,請多體諒
謝謝
All Comments
By Thomas
at 2009-01-05T12:20
at 2009-01-05T12:20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14.gif
下面資料供你參考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審核基準
97年為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審核基準如下
地區/補助基準
台北市
高雄市
台灣省
金門縣
連江縣
97年最低生活費
14,152
10,991
9,660
6,500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倍(17,425),補助保費70%
≦17,425
<16,487
<14,490
<9,750
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26,137),補助保費55%
17,425(不含)
∫
26,137
16,487
∫
21,982(不含)
14,490
∫
19,320(不含)
9,750
∫
13,000(不含)
註:97年台灣地區(含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17,425元。 臺灣省98年最低生活費9,660元
「家庭總收入」包含哪些收入?
(一)家庭總收入係準用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1至第5條之3規定辦理。
包含全家人口之(一)工作收入、(二)動產及不動產之收益及(三)其他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
(二)其中「工作收入」依下列規定計算:
1、有工作所得者依實際工作所得核算。
2、薪資未達最低薪資或查無薪資所得,且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以下列核算。
一.男性:23.841元
二.女性:23.240元
三.家管:17.280元(戶內有六歲以下幼兒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者。
3、薪資所得以0元核定者。
一.十六歲以下六十五歲以上屬無工作能力
二.25歲以下仍就學者檢附有當年度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三.身心障礙無工作所得者
(1)輕度肢障:11520元 (2)輕度顏面傷殘:17280元
(3) 輕度顏面傷殘併輕度肢障:11520元 (4)其於輕度以上者: 0 元
四.罹患重傷病需診斷書證明應註明不能或不宜工作
五.獨自照顧身障重病者兩者關係需經法院裁定有監護權
六.獨自扶養六歲以下直系血親,需經法院裁定有監護權
七.懷孕六個月以上分娩後兩個月內,需檢附媽媽手冊或出生證名
八.受禁治產宣告,戶籍謄本會註明
計算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全家人口」包含哪些人?
除被保險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計入全家人口:
1、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3、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4、在學領有公費。
5、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6、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By Sandy
at 2009-01-09T15:01
at 2009-01-09T15:01
一起玩情趣用品官網:http://www.17one.net/
一起玩情趣用品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17one
Related Posts
單親家庭的我想問低收入戶的資格!
By Valerie
at 2009-01-04T00:00
at 2009-01-04T00:00
我已滿20歲,目前是個半工半讀的學生
家裡戶籍只有我一個人,家裡為單親家庭
想請問這樣有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 ...
經濟不景氣~想多賺一點錢.....
By Quanna
at 2009-01-04T00:00
at 2009-01-04T00:00
膽囊癌的治療
By Rebecca
at 2009-01-04T00:00
at 2009-01-04T00:00
失業可以拒繳國民年金嗎?
By Andy
at 2009-01-04T00:00
at 2009-01-04T00:00
有哪些免費教育訓練資源或政府資源可以應用?條件是什麼?
By Frederic
at 2009-01-04T00:00
at 2009-01-0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