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自付保費減免 - 工作
By Agatha
at 2009-01-05T00:00
at 2009-01-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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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收入平均大概30000 父母都沒收入 家裡還有大嫂收入大約
25000 我哥從去年7月就沒工作到現在(自願離職)還加上他的小孩 我家一共6人 想請高手 幫忙試算一下我家是否符合國民年金自付保費減免 因為哥哥跟父母都是繳674元,還有如果符合了資格,只需這些(雙證件及印章到全戶戶籍謄本`跟填寫申請書並繳交身分證影印本)即可嗎? 還需要注意啥呢?
謝謝 幫忙解答的人
Update:
父親到去年7月以後 才沒收入 (原本收入30000) 還有加上姐姐收入 42825
25000 我哥從去年7月就沒工作到現在(自願離職)還加上他的小孩 我家一共6人 想請高手 幫忙試算一下我家是否符合國民年金自付保費減免 因為哥哥跟父母都是繳674元,還有如果符合了資格,只需這些(雙證件及印章到全戶戶籍謄本`跟填寫申請書並繳交身分證影印本)即可嗎? 還需要注意啥呢?
謝謝 幫忙解答的人
Update:
父親到去年7月以後 才沒收入 (原本收入30000) 還有加上姐姐收入 4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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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dd Johnson
at 2009-01-08T05:38
at 2009-01-08T05:38
除被保險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計入全家人口:
1、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2、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3、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4、在學領有公費。
5、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6、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審核基準
97年為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審核基準如下
地區/補助基準
台北市
高雄市
台灣省
金門縣
連江縣
97年最低生活費
14,152
10,991
9,660
6,500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倍(17,425),補助保費70%
≦17,425
<16,487
<14,490
<9,750
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26,137),補助保費55%
17,425(不含)
∫
26,137
16,487
∫
21,982(不含)
14,490
∫
19,320(不含)
9,750
∫
13,000(不含)
註:97年台灣地區(含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17,425元。 臺灣省98年最低生活費9,660元
「家庭總收入」包含哪些收入?
(一)家庭總收入係準用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1至第5條之3規定辦理。
包含全家人口之(一)工作收入、(二)動產及不動產之收益及(三)其他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
(二)其中「工作收入」依下列規定計算:
1、有工作所得者依實際工作所得核算。
2、薪資未達最低薪資或查無薪資所得,且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以下列核算。
一.男性:23.841元
二.女性:23.240元
三.家管:17.280元(戶內有六歲以下幼兒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者。
3、薪資所得以0元核定者。
一.16歲以下65歲以上屬無工作能力
二.25歲以下仍就學者檢附有當年度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三.身心障礙無工作所得者
(1)輕度肢障:11520元 (2)輕度顏面傷殘:17280元
(3) 輕度顏面傷殘併輕度肢障:11520元 (4)其於輕度以上者: 0元
四.罹患重傷病需診斷書證明應註明不能或不宜工作
五.獨自照顧身障重病者兩者關係需經法院裁定有監護權
六.獨自扶養六歲以下直系血親,需經法院裁定有監護權
七.懷孕六個月以上分娩後兩個月內,需檢附媽媽手冊或出生證名
八.受禁治產宣告,戶籍謄本會註明
By Christine
at 2009-01-05T13:00
at 2009-01-05T13:00
以台中市而言,所得標準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1.5倍的金額為14,744元(每人每月),人數之計算為申請人+配偶+父母+孩子
例如,甲為申請人,甲的月收入約18,000元;父母均已退休
試算結果父親(73歲)0元;母親(60歲)雖然沒有收入,但規定16歲以上未滿65歲的人,即使沒有薪資收入也要以最低薪資17,280元計算。
符合自付保費減免的資格試算公式一:
所得標準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1.5倍,每個月自付保費337元。
(申請人+配偶+父母+孩子)/總人數<14,744元
(甲18,000元+配偶20000元+父0元+母17,280元+兒子
【11歲】0元+兒子【9歲】0元)/6=9213元<14,744元,所以
符合資格一,每月只需自付保費337元!
你ㄉ問題在你父母ㄉ父母還在嘛
老人家要申請問題會比較多,比如,你媽媽要申請ㄉ話
你媽媽+他ㄉ父母+配偶+所有ㄉ子女/(除於)人數
例如:你媽17280+父母(應該都超過65ㄌ吧)所以是0元+配偶17280+你30000+姊42825+哥17280/6=27770<14744
大約算ㄌ一下應該是無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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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滿20歲,目前是個半工半讀的學生
家裡戶籍只有我一個人,家裡為單親家庭
想請問這樣有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 ...
經濟不景氣~想多賺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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