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板與國考板的板規詳細差異 - 考試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7-04-09T13:18

Table of Contents

國考板
一、發文注意事項:
a.無關本板之討論內容請另覓適當看板發表。
情節重大者,視為惡意鬧板,文章退文且永久禁言。
b.發表文章應使用分類標題,由使用者依文章內容自由選用,違者退文且禁言 120

c.非本板板主或小組長以上層級之人不得使用[公告],違者退文。
d.文章發表時雖不違反板規,但修改編輯後違反板規亦依各該規定處理。
e.轉錄他人文章至本板時,須事前經他人同意,轉錄人依其內容負本板規之責任。
f.發表提問性質之文章後,如有他人於該文章下回應時,原作者不得將原文刪除、
將文章或他人之推文作編輯修改,違者退文且永久禁言。但為更正錯誤或顯然不影
響原內容之編輯修改不在此限。
超過退文期間無法退文者,原應退文之文章一篇以 180 日計算處以禁言。
g.文章內容不得有引戰之情形,違者視同鬧板,文章退文或禁言 360 日,
以上之處分。是否達本條引戰標準由板主主客觀混合認定之。
二、禁止浮濫發文:
a.文章內容應具體及充實。違反者,文章退文且禁言 60 日
b.除回覆他人文章外,每小時發表文章逾 3 篇或單日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逾 1 篇者,超出之文章退文或禁言 20~60 日。自刪文章亦算入其中。
c.一行文、空白文禁言 30 日。
d.單日自刪或因違反本規範遭板主刪文達 3 篇者禁言 3 日,與其他處罰併計。
e.手機操作失誤犯本規或違規後態度良好者,得減輕處罰。
f.違反本板規,板主得依個案情形,僅給予刪文處理。
g.板主得逕行將違反本板規定或認為不適當之推文刪除。
h.贈送書籍物品,應利用置底贈送區,惟明確敘述物品名稱且一次贈送 5 件(含)以

之物品不再此限,但應於贈送完畢後自刪文章,自刪期限為發文後 48 小時內,
違者禁言 30 日。
同一人一個月內僅得發贈送文一篇,超出文章退文且禁言 60 日;
補習班優惠券及具有營利性質之物品不得贈送,違者文章退文且永久禁言
物品是否具有營利性質,由板主自由心證。
三、請保持良好討論風氣,允許髒話,但禁止誹謗或侮辱本板使用者,違者禁言 3~30 日


四、噓文應有意見或理由,純噓ID、暱稱、簽名檔或空白等無意義噓文,且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禁言 3 日:
a.同一文章內累計二次以上。
b.同日內多篇文章累計五次以上。

五、文章、簽名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文,推噓文者禁言 360日
a.與板旨無關之宣傳。與板旨輕度有關之宣傳亦同。
b.不論真偽,未經同意公布本站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但該使用者曾於本站自行公布者
不在此限。
c.未經同意,公布與他人間之水球或信件內容。
d.使用一個以上注音符號代替文字或充斥難以辨明意義之亂碼或特殊符號。
e.徵求物品、交易或為交易之要約。違反本項規定加重永久禁言處分。
f.已有專板可供討論。
g.評論、宣傳、詢問補習班優劣或相關教材課程。違者加重永久禁言處份。
惟評價師資不在此限,但不得偷渡前段禁止事項。
六、於本板違反本站其他規定者依其情節退文或禁言 10~120 日。

七、禁言期間不得使用分身帳號發言,有疑似分身帳號發言者,上報帳號部查詢多重帳號
經確定者,連帶加重禁言日數。
國營板
一、發文注意事項:
a.無關本板之討論內容請另覓適當看板發表。
情節重大者,視為惡意鬧板,文章退文且永久禁言。
b.發表文章應使用分類標題,由使用者依文章內容自由選用,違者退文且禁言 120

c.非本板板主或小組長以上層級之人不得使用[公告],違者退文。
d.文章發表時雖不違反板規,但修改編輯後違反板規亦依各該規定處理。
e.轉錄他人文章至本板時,須事前經他人同意,轉錄人依其內容負本板規之責任。
f.發表提問性質之文章後,如有他人於該文章下回應時,原作者不得將原文刪除、
將文章或他人之推文作編輯修改,違者退文且永久禁言。但為更正錯誤或顯然不影
響原內容之編輯修改不在此限。
超過退文期間無法退文者,原應退文之文章一篇以 180 日計算處以禁言。
g.文章內容不得有引戰之情形,違者視同鬧板,文章退文或禁言 360 日,
以上之處分。是否達本條引戰標準由板主主客觀混合認定之。
二、禁止浮濫發文:
a.文章內容應具體及充實。違反者,文章退文且禁言 60 日
b.除回覆他人文章外,每小時發表文章逾 3 篇或單日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逾 1 篇者,超出之文章退文或禁言 20~60 日。自刪文章亦算入其中。
c.一行文、空白文禁言 30 日。
d.單日自刪或因違反本規範遭板主刪文達 3 篇者禁言 3 日,與其他處罰併計。
e.手機操作失誤犯本規或違規後態度良好者,得減輕處罰。
f.違反本板規,板主得依個案情形,僅給予刪文處理。
g.板主得逕行將違反本板規定或認為不適當之推文刪除。
三、請保持良好討論風氣,允許髒話,但禁止誹謗或侮辱本板使用者,違者禁言 3~30 日


四、噓文應有意見或理由,純噓ID、暱稱、簽名檔或空白等無意義噓文,且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禁言 3 日:
a.同一文章內累計二次以上。
b.同日內多篇文章累計五次以上。
五、文章、簽名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文,推噓文者禁言 30日:
a.與板旨無關之宣傳。與板旨輕度有關之宣傳亦同。
b.不論真偽,未經同意公布本站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但該使用者曾於本站自行公布者
不在此限。
c.未經同意,公布與他人間之水球或信件內容。
d.使用一個以上注音符號代替文字或充斥難以辨明意義之亂碼或特殊符號。
e.徵求物品、交易或為交易之要約。
f.已有專板可供討論。
六、於本板違反本站其他規定者依其情節退文或禁言 10~120 日。

七、禁言期間不得使用分身帳號發言,有疑似分身帳號發言者,上報帳號部查詢多重帳號
經確定者,連帶加重禁言日數。



仔細比對後發現差異
1. 國營可發贈送文 無規定特規 國考板送的人可能比較... 需要一個特規來規定
2. 第五點的退文由30日直接增至360日 且增加補習班禁止討論的特定板規

但在https://goo.gl/RvZgUp
可以發現大鳥博士已經想跑這條板規很久了
不過看板板規並沒有這條 那到底禁止又是?


國營板也請多加小心板皇增加各種新的規定
國考板很可能是一個專制板規實驗場

至於板規 現行罰則完全不合理
在國考板上的處分應該僅限於國考板內
不應該隨意亂退文

且現行新制定的法規並無其必要 至少不該被拿來如此濫用來禁言與退文
一次禁人20年 只是不小心說了補習班的名字 真的有其必要?

最後幫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的大家補上最近判例
讓大家好好想想是否該繼續支持此板主

被退文7300d的可憐補習生 與 360d的謾罵er
http://imgur.com/a/Y1f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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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7-04-12T05:34
才一天就很懷念er了.....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7-04-13T23:52
照er的邏輯來看,板主砍補習班壞話的文,根本就是…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7-04-18T20:11
國考板小丑360d,真心發問7300d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7-04-20T21:03
根本不認同國營版和國考版是一個性質,板主根本不了
解也不熟悉國考版,就想強行套用自己的標準“理想”
,自頒聖旨打造他自家的國考版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7-04-21T09:12
認同樓上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7-04-25T04:29
認同J大,從他之前滿滿主觀恣意的說明文,就覺得他真心
不瞭解國考版的性質。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7-04-30T01:10
腦子有洞的才會支持現板主吧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7-05-02T06:01
請問何時開始罷免投票

高業電腦應試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7-04-09T11:38
考試時間:106/4/5 分 數:投資學 64 財務分析 70 法規 82 報考動機:公司內部升遷可加分 本身背景:法律,但多年前曾上過初會 準備時間:清明連假四天 教 材:老莫105講義+證基會網站下載最近兩期的筆試考古題 上班後很 ...

二手書籍、教材交易推文區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7-04-09T02:13
使用說明: 一、有出售或徵求二手書籍、函授教材之需求者得於本區以推文方式標售或徵求, 不受板規五、e之限制。 二、徵求或標售全新書籍、教材仍依板規五、e處理。但明示以市價五折以下出售者 不在此限。 三、每人每日以五次推文為限,超出者禁言三日。 四、本區不定時刪除推文。 五、本區僅提供 ...

義守100年英文出題?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7-04-09T00:44
有版友知道為啥義守只有100年用英文出題 就是生物跟化學這兩科 99以及101之後改回中文出題 為啥只有民國100年用英文出題阿 而且義守把國文*1.2 英文*1 到底英文在中醫領域是佔有怎樣的地位 有沒有八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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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7-04-09T00:35
我是考高普一般行政 跟過陳治宇老師上完一輪課,在準備過程中一直抓不到比較有效的方法 在這科我也不太會抓考點 應該說我看起來光是重點就非常多 第一是課本實在很厚,很細,爬過許多心得文大致上都說直接讀法條最快 選擇題的部分我是能理解,但是申論光靠讀法條好像不夠輸出 第二是筆記,我行政法做出來的筆記感覺很 ...

現行板規嚴苛,建請修正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7-04-09T00:15
我當初跟Drbigbird一同競選國考板主時, 已顧慮到他要拿國營板板規架構套用在國考板,覺得不妥,可惜連署落敗 以下政見: 因多年前受惠國考板文章,如今身居公職,見國考板無人主事,願 盡棉薄之力服務版眾:1.板規簡化,以國考板架構為主,其他類似 看板為輔;2.如有其他有意擔任者,可協調工作分配及板務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