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地政新手
最近在念土地法
有些條文如17條有提到: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請........
20Ⅲ :未依期間及用途使用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通知所有權人....
20Ⅱ :應於14日內為之,並於核準後報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我的問題是:一下是地政機關、一下是地方政府條文記到有些亂,應該要如何分別??
抱歉我非本科系,問題有點怪……請版上高手協助
--
最近在念土地法
有些條文如17條有提到: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請........
20Ⅲ :未依期間及用途使用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通知所有權人....
20Ⅱ :應於14日內為之,並於核準後報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我的問題是:一下是地政機關、一下是地方政府條文記到有些亂,應該要如何分別??
抱歉我非本科系,問題有點怪……請版上高手協助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