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土地買賣 - 考試Eartha · 2020-05-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大大好,小弟有一個問題想請 板上的眾高手幫忙解惑,問題如下: 一地號為一筆土地,為一個所有權客 體;那假設我今天有一筆土地(地號: 0111-0000)面積2000平方公尺, 我能只賣其中的100平方公尺給買受 人嗎? 懇請不吝賜教,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Hardy2020-05-14你的賣是要賣他持分(變成他跟你共有,他應有部分1/20你19/20,還是要整個賣給他(100平方公尺都給他)?Olive2020-05-17c大,要整個賣他,但所有權狀上還是本人的名字?Daniel2020-05-21意思是我賣出僅能以一個地號為一個客體賣出?還是能以地號中的一部賣出?Franklin2020-05-22可以啊~只賣1/20Dora2020-05-22可以啊,把要賣的地分割出去之後,再賣Jacob2020-05-26要分隔Freda2020-05-27分割新地號出賣、出售共有持分做分管協議Kama2020-06-01原來土地要先經過分割才能出賣,所以交易客體至少是一個完整的地號,我這樣理解對嗎?Hamiltion2020-06-02先辦標示部分割登記,會變成一個111地號持分是19/20、一個111地號持分是1/20(此時所有權人還是你),然後把1/20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最後變成111地號會有2個所有權人一個持分19/20(所有人是你)、一個持分是1/20(所有人是買家)權狀上的地號都是111Victoria2020-06-05樓上k大 標示分割會分割出子號111-1地號土地 而且素地也無法辦理持分分割Enid2020-06-10每個人都可處分自己的應有部分,沒規定要分割後才能賣。Irma2020-06-11不用分割就能賣Oscar2020-06-11謝謝樓上各位大大回答,請問不用分割就能賣,意思是說他我雙方只要意思表示合致買賣契約即成立;至於買賣標的不以一個地號(一所有權)為限,即使是一地號中的一部亦能成為買賣客體?不知道我這樣有沒有理解錯誤,還望各位大大指教Annie2020-06-15兩種都可以買賣http://i.imgur.com/yIplPS4.jpgIda2020-06-18①買方權狀:應該是1/20;我:19/20才對 圖寫反了SORFrederica2020-06-22樓上j大的圖解很清楚,謝謝!Selena2020-06-25不用分割就能直接賣,樓上是對的我想多了想錯了,謝謝指教Jack2020-06-28可以賣持分 不用分割就能賣Quanna2020-07-01應該還要看有沒有禁止分割最小面積吧?Related Posts中山大學與高榮總結盟 培育全人照護公費法院組織法請益請教台水與北水問題 感謝了阿郵局營運職或公股銀?外交、經濟商務、民航、原民暫定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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