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7-11一個月左右了我是短期的那種工讀生應該沒合約之類的問題吧今天也領薪水了我想請問一下領薪水時老闆要求我們蓋印章和蓋手印是什麼用意呢?!還有啊遲到扣錢是怎麼算的呢!?還有我已經不想做了如果一走了之會怎樣嗎要負責法律之類的責任嗎?!他會給我薪水嗎?!如果有跟他報備說要離職他薪水會給嗎?!還有為什麼會短錢?!如果阿客人的買的東西是20元他給我50我按客層然後按確認是算20元我知道要找他30元也有找給他錢這樣會短錢嗎?!薪水好微薄-
在7-11打工相關問題 - 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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