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11超商集體離職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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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跟他的同事們受不了那裡工作的風氣(實際狀況我不清楚是如何)他們三人打算在同一天不告知雇主的情狀下一起離職不過礙於一些法律之類的(據說該雇主相當會玩法律)於是問我如果這樣做是不是會有問題我也給他一些意見1.他怕公司會說他工作事項交代不清,最主要怕的是錢的問題我給他的意見是:7-11的作業流程是當天結帳當天匯,所以除非是真的少很多  否則頂頂多多納入盈虧之類2.我想建議他在10天前告知雇主要離職因為勞基法規定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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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1-02-03
答1--以道德方面來說什麼都沒說的離職真的是不好的決定,況且你的工作又是收銀,我覺得你還是跟店長說一聲比較好至於離職要多久以前說..如果想離職了,可以告訴店長說大概做到什麼時候,這樣店長自然會去招募新員工或做後序的動作...(凡事還是說清楚講明白比較好)雇主賠償這點要看你當初進去上班應該會簽一份關於公司規定方面的合約,看看這裡面有什麼規定吧!!良心建議--要離職還是要說清楚講明白比較好......Showmore
Hazel avatarHazel2011-01-30
第十四條(勞工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1-31
版大建議你的朋友千萬不能這樣做因為三人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突然一起離職導致店裡沒有人員可以上班如果當初進來公司前有簽合約的話合約就可以要求賠償了而且這種事情總公司會出來幫加盟主所以結論就是可能你那些朋友會吃不完兜著走所以還是在前兩個禮拜告知雇主要離職和平解決這件事情吧!不要到最後鬧到自己一身腥==...Showmore
Sarah avatarSarah2011-01-31
千萬不要這樣做,這樣會讓您們還要反賠給公司錢.何況對方對法令也熟,所以,這樣對他們,他們也會給您們三個不好過.所以就照法令走就好了.
Elma avatarElma2011-01-31
未依法令規定提前十天講,導致店裡沒人,當然就會造成雇主損失(請在職的加班還是自己貼下去做都算),當然可以求償雖然對公司不爽,可能想要整雇主,但要小心反過來整到自己,萬一真的被求償,光跑法院也累死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