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受傷不給請病假問題 - 工作
By Delia
at 2015-05-11T00:00
at 2015-05-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日前有朋友在公司工作意外受傷去開醫院診斷證明書但醫生只願意給開2個禮拜
但朋友的傷因為是傷到腳而沒辦法正常走路連彎曲也困難因公司依照證明書只給兩個禮拜公傷假後來朋友自己用特休假下去請假但特休也請完了可是腳傷的部份還是沒有太大的進展所以想像公司請病假但公司一直強烈要求他來上班並說給他做文書的工作不會至現場但現在的問題是朋友連走路都困難最後公司跟他聯絡說要他辦理留職停薪朋友不知該是否這麼做還是直接辭職?公司這麼做是不是不合理?
但朋友的傷因為是傷到腳而沒辦法正常走路連彎曲也困難因公司依照證明書只給兩個禮拜公傷假後來朋友自己用特休假下去請假但特休也請完了可是腳傷的部份還是沒有太大的進展所以想像公司請病假但公司一直強烈要求他來上班並說給他做文書的工作不會至現場但現在的問題是朋友連走路都困難最後公司跟他聯絡說要他辦理留職停薪朋友不知該是否這麼做還是直接辭職?公司這麼做是不是不合理?
All Comments
By Skylar Davis
at 2015-05-12T21:51
at 2015-05-12T21:51
因為你朋友未達失能狀態
是可以轉內勤
公司不准病假是怕你朋友去申訴說公傷不給
給病假
By Hamiltion
at 2015-05-12T22:58
at 2015-05-12T22:58
第四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依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ㄖ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以下省略
第六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第十條:
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理由及ㄖ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勞工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辦理
勞工在公司發生意外,經就醫後,必須取得就醫證明,依上述規定向公司請假,公司依診斷證明之醫囑事項,核准勞工一般病假或公傷病假
假滿,勞工應銷假上班或再次就醫,請醫療院所重新開製診斷證明,持該診斷證明向公司提出「續請病假」
假滿,勞工未銷假上班或再次就醫取得醫師診斷證明,而改請特休假,公司當然視同勞工傷病已痊癒,不需繼續診療及休養,當然責令勞工返回工作岡位
勞工因傷病造成不良於行,公司願意變更職務,勞工就必須返
By Olive
at 2015-05-12T08:38
at 2015-05-12T08:38
我們很多人不知道,中國文字套用在我們人名上,當我們簽名書寫自己的姓名,就會產生萬有引力,影響我們一輩子運氣好不好?
所以才會常聽人家講(人生如戲)
想起當初幾年前的我.我因為一切都不順,年過三十歲了婚姻感情還是沒著落!
事業工作也一直很不穩定,身體也不好,對人生覺得越來越沒什麼希望.
甚至有好幾次,覺得做人好苦,甚至還有輕生的念頭.
偶然的機會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在討論有關命理方面的問題.
也就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在介紹老師.當然我也是好奇心使然,打電話試試看!
在與老師電話請教中,他對我的名字方面分析的都很準..
當然後來我也請老師,幫我改名字,包含我家裡風水等.
現在的我已經成家,自己在臺北(中和)開了間餐廳.
當然各方面都不錯,才會幫他介紹人了!
{相信我就對了!}
所以我常常遇到運氣不好的人,我都會介紹老師給他們.
很多人很冤花了錢改錯名字,自己還不知道!
在這裡我也介紹給您,給您聯絡方式喔!
網址blog.xuite.net/yulin831018/twblog
網址yulins.myweb.hinet.net
By Jake
at 2015-05-14T09:53
at 2015-05-14T09:53
妳請病假可以請一個月半薪病假事假無薪十四天
一班傷病給付可以請勞保局給付
假如是職業災害可以請的假更多了給付也更多了快去吧
Related Posts
真的想知道如何兼職賺錢發財??
By Oscar
at 2015-05-11T00:00
at 2015-05-11T00:00
有中信的debit卡,我是小白想辦信用卡
By Lily
at 2015-05-11T00:00
at 2015-05-11T00:00
轉職結果英文成為敗筆,請推薦台中英文補習班
By Kama
at 2015-05-11T00:00
at 2015-05-11T00:00
找尋台南學生喜歡賺錢的人員
By Eartha
at 2015-05-10T00:00
at 2015-05-10T00:00
想準備學士後中醫
By William
at 2015-05-10T00:00
at 2015-05-10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