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裡和一個阿伯騎機車擦撞 - 工作
By Agnes
at 2013-08-28T00:00
at 2013-08-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4月份時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到現在都還沒跟我談和解
我家是住在山腳下,所以很多山坡和彎道,
車禍地點是在一個上坡,當時我是左轉上坡對方右轉下坡,
路很小條當我看到時閃避不及,就撞上了。
對方說他車速30~40,當時我沒看車數表,不過我速度有點快應該40~50吧
那是山路也快不到哪去,我順著彎上去時車子好像有點偏路中間,對方是騎老爺車,車子滿大的,所以雖然閃了還是撞上了,當下沒報警是事後才報警的。
那地方是產業道路,也沒有監視器。警察後來有來做筆錄
我自己手骨折沒法上班3~4個月。
對方也是手骨折,肋骨有些裂痕,比我嚴重些,也無法工作
1. 請問大家這算是我錯的比較多嗎?
2. 我應該賠對方多少?
3. 對方沒上班期間的工資我要陪對方嗎?
4. 要去哪寫和解書 (我住高雄)?
5. 若和對方談不攏該怎麼辦?
請大家幫幫忙 謝謝
Update:
之前有遇過對方一次,我也是有走過去關心他
他們是做農的他老婆跟我說,他們水果都沒人收成都壞掉了,感覺是在跟我說要我賠償他們
那阿伯說他肋骨斷了,但醫生明明說是裂了,裂和斷差很多
之後有打電話給我爸說要跟我談和解,我爸說跟他談就好,
說會在約時間也沒在打來,一個月前的事了
雖然我是當事人,但特地說要找我談和解是因為看我年紀小吧
我也希望能談的好就好,但不知對方是怎麼想
調解委員會也要錢嗎?
Update 2:
那地方是產業到路,沒有雙黃線
下坡車不應禮讓上坡車嗎?
我也不是說騎到他車到去撞他
我只記的騎上去時撞擊點是在路中間
我有沒有騎道路中,我也不是很確定我的路線 (雖然我上面市寫路中,我映像中擦撞地點是路中)
我家是住在山腳下,所以很多山坡和彎道,
車禍地點是在一個上坡,當時我是左轉上坡對方右轉下坡,
路很小條當我看到時閃避不及,就撞上了。
對方說他車速30~40,當時我沒看車數表,不過我速度有點快應該40~50吧
那是山路也快不到哪去,我順著彎上去時車子好像有點偏路中間,對方是騎老爺車,車子滿大的,所以雖然閃了還是撞上了,當下沒報警是事後才報警的。
那地方是產業道路,也沒有監視器。警察後來有來做筆錄
我自己手骨折沒法上班3~4個月。
對方也是手骨折,肋骨有些裂痕,比我嚴重些,也無法工作
1. 請問大家這算是我錯的比較多嗎?
2. 我應該賠對方多少?
3. 對方沒上班期間的工資我要陪對方嗎?
4. 要去哪寫和解書 (我住高雄)?
5. 若和對方談不攏該怎麼辦?
請大家幫幫忙 謝謝
Update:
之前有遇過對方一次,我也是有走過去關心他
他們是做農的他老婆跟我說,他們水果都沒人收成都壞掉了,感覺是在跟我說要我賠償他們
那阿伯說他肋骨斷了,但醫生明明說是裂了,裂和斷差很多
之後有打電話給我爸說要跟我談和解,我爸說跟他談就好,
說會在約時間也沒在打來,一個月前的事了
雖然我是當事人,但特地說要找我談和解是因為看我年紀小吧
我也希望能談的好就好,但不知對方是怎麼想
調解委員會也要錢嗎?
Update 2:
那地方是產業到路,沒有雙黃線
下坡車不應禮讓上坡車嗎?
我也不是說騎到他車到去撞他
我只記的騎上去時撞擊點是在路中間
我有沒有騎道路中,我也不是很確定我的路線 (雖然我上面市寫路中,我映像中擦撞地點是路中)
All Comments
By Robert
at 2013-09-01T12:34
at 2013-09-01T12:34
2.對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及兩車併行之間隔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
3.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理賠.你們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回答1.你是肇事主因.對方是次因.你可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回答2.沒有一定標準.看肇責而定.
回答3.可用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
回答4.分駐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雙方約定的地方.
回答5.雙方都有受傷若都互控傷害是不樂意見到的.而且也會兩敗俱傷.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你們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
2013-08-30 00:15:12 補充:
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是不用錢的
By Elizabeth
at 2013-08-30T10:32
at 2013-08-30T10:32
凉匼乑
By Kyle
at 2013-08-31T18:29
at 2013-08-31T18:29
史僦哸
By Iris
at 2013-09-01T20:27
at 2013-09-01T20:27
和解條件與過程,雙方同意即可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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