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替代道與計程車發生擦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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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102/05/20早上8點多我騎機車往上班的途中!在一條路寬約7公尺左右且為畫中線的替代道與計程車發生擦撞.發生的當下我跌坐在地上.計程車司機先報警再叫救護車.之後把我的機車移動.未移動前我的機車與人在我的路權上.移動後我的機車卻在他的計程車(在他的路權上)救護車比警察先行到現場.警察到現場對我做酒測後.我就被送到中山醫院急診室.之後只有警察到中山醫院做筆錄.事故後對方不聞不問?只在第二天說警察局與保險公司會處理!
我就醫後左手兩處擦傷一處紅腫超過10天未消腫左大腿有約10公分圓的瘀血硬塊.左胸第十支肋骨骨折(醫師言判要6-8周才會初步傷癒)!.還有左邊腎臟腫大.機車車損由機車行與保險公司之理賠人共同估價為1萬6千元.
事故後一.無法工作. 二.傷後老闆說要另外招募他人來取代我的職位.三. 傷後身體疼痛不刊.無法正常飲食與入睡.
計程車司機人完全沒受傷.有保強制險附加意外險.請問是不是我沒為反交通規則.無論肇事主因與次因之比例為何?我都能告他業務過失傷害嗎?
請求懂得處理.該如何請求理賠與談如何和解的人指點感激不盡!

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6-01
雙方說詞一致
就按照雙方的說法整理路權

雙方有人說謊,那就各執一詞無法判定,責任各半

業務過失 ( 過失傷害 ) 對方要有責任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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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交通公路簽名檔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Hedy avatarHedy2013-05-31
如果在路上發生車禍,就要記得先報警,還要記得打電話至你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跟專屬你的保險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保險人員幫忙處理。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6-01
您好 我推薦你中華民國權益保障協會
上網收尋 my權益itm
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
也是經由朋友介紹這公益團體作處理
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
感謝他們熱心幫忙 希望對你有所幫忙
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