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所得及薪資所得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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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了很多資料 發現還是不太會分辨執行業務所得及薪資所得
故來版上詢問大家見解~

1.公司為餐飲業,請了一名廚師來教員工做菜,包含車馬費一共給付3萬元
如果廚師有證照 是否申報為執業所得 並不用扣繳補充保費 但扣繳所得稅10%
如廚師無證照 是否申報為薪資所得 並扣繳補充保費2%

2.辦理土地過戶之地政士,收服務費25000
申報為執業所得 並不用扣繳補充保費 但扣繳所得稅10%

3.公司製作影片一部,請外面工作室幫忙剪接,其員工說可以單獨接案,讓公司申報所得
這情況是否申報薪資所得 並扣繳補充保費2%

4.公司與人簽約,支付民間之公證人1萬元
申報為執業所得,不用扣繳補充保費 所得稅10%因稅額未達2000亦不扣繳

以上是我根據資料歸納的情況 但是我覺得有很多地方我都搞不清楚
希望大家可以為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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瑤的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les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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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9-06
1不是看有沒有照,是看是否受僱
Gary avatarGary2013-09-08
直接受僱為員工就是薪資所得 所以1是薪資
Delia avatarDelia2013-09-11
更正 剛看錯 這四點都是執行業務所得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9-15
執行業務如屬於個人接案,超過5000也是要代扣補出保費的
Hedy avatarHedy2013-09-16
但也有例外情形,可以上健保局網站看看